谁污染了路面?咸宁城管部门开出2万元罚单
中华建设网讯( 通讯员云耀辉)4月23日,咸宁市某建筑渣土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缴纳违法污染路面罚款2万元。据悉,这是市城管执法委综合执法一大队今年来针对渣土污染路面行为开出的首张逾万元罚单。
4月8日,市城管一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温泉城区东外环辅路路面污染严重。执法人员随即立案调查,经实地测量,确认污染路面面积达400平方米。执法人员通过调取沿线监控发现,咸宁市某建筑渣土运输公司有重大违法嫌疑。随后,执法人员前往该渣土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主动承认事实:因近段时间来持续降雨,该公司为配合工地施工,一时疏忽导致渣土运输过程中出现沿线抛洒,造成路面大面积污染。
针对这一情况,该大队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及时清理路面污染物、进行清扫保洁,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权利告知书,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听证权利。该公司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经集体讨论,市城管执法委决定给予该公司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于4月23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给当事人。
据了解,为做好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咸宁市实施建筑扬尘污染治理提质工程,充分运用GPS定位、进出入口摄像抓拍、录像取证等科技手段创新建筑扬尘污染管理方式,实现建筑工地扬尘和渣土运输车辆的过程监管,有效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和渣土运输管理的执行效率。
市城管部门提醒广大渣土运输车辆司机,运输时不要超载,要采取全覆盖措施,在拐弯处减速,严防抛洒滴漏,还市民一个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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