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即将实施
2018年12月29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嘉兴市制定出台的第六部实体性法规。
为扎实推进《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做到早启动早落实,嘉兴市人民政府3月12日召开全市养犬管理专题协调会,研究部署《条例》施行前的重点工作;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二次召开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养犬管理工作推进会,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
近日,嘉兴市个人禁养犬只名录正面向全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相关配套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有关部门将充分调研、会商,确保《条例》实施时的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全市的养犬管理有了统一的地方性法规。将更好地规范养犬管理工作,使其步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提供坚强保证。将通过实施相关行政处罚措施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来提高广大养犬人士的依法、文明养犬意识。将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和居住环境,打造美丽嘉兴,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彰显法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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