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为全面落实6月14日全市物业管理大会精神,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把物业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加大物业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和现场督查工作力度,结合我市迎接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由市住房保障局和市执法局采取联合督查的方式,已于日前对市四区、高新区范围内的“三供一业”企业自管的职工住宅小区、由社区代管实施社区物业服务的小区、弃管的小区、居民自治的住宅小区及物业管理水平较低的住宅小区开展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督查。
此次督查的重点:一是住宅小区内垃圾乱扔乱倒,未能日产日清;杂物乱堆乱放,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下水道不通畅,污水乱排乱放;小区卫生设施不达标,存在卫生死角,整体环境卫生差;小区内健康宣传栏不足,内容单一。二是乱贴、乱画小广告及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
在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物业小区及时下发督办单,要求限期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居民社(小)区,各检查组在下发督办单的同时及时与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沟通,反馈存在问题情况,要求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在近一个月的督查整治行动过程中,各地区住房保障部门积极响应,高度重视,整治活动也得到了居民的热情支持和一致认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截至目前,共检查社(小)区934个(次),下发督办单863份。经过几轮督查,已下发督办单的社(小)区中存在的垃圾清理不及时、乱堆乱放、社(小)区内宣传栏破损等问题大部分均已完成整改,小广告、道路破损严重等问题仍在积极整改中。特别是东河区,社(小)区整体卫生有较大改观,但是乱堆乱放、小广告清理整改难度偏大。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住房保障局将继续结合我市迎接卫生城市复审,对重点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对问题突出的社(小)区,实施重点督查、跟踪督办,力争督促责任单位全部整改到位,确保综合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同时各地区政府(管委会)也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辖区的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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