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专项整治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近期,浙江台州21世纪不动产加盟商携款潜逃,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在全国房地产经纪行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今年以来,我市二手住房交易量也大幅增长,交易套数首次超过新建住房,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对维护购房者的切身利益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及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行为,维护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国家、自治区关于整治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市住房保障局已经在市五区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专项整治工作,治理范围为全市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
前7个月数据参考
从市住房保障局房地产监察支队提供的数据来看,今年前7个月,该支队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114处·次,现场核查拟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16家,张贴投诉举报电话63份,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接到关于二手房交易类咨询、投诉170件,处罚并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7家,罚款金额13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59万元。
其中,查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案件中,有57%属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其他最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包括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未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履行书面告知义务;代理禁止交易的房屋(如房屋未取得产权证、房屋被法院查封等)。
通过对受理的中介类投诉举报统计发现,有20.3%的情况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因购房人自身征信污点、贷款能力不足、购房事宜考虑不充分、对所签合同未认真阅读或理解不充分等原因导致违约,双方产生矛盾纠纷。此类纠纷涉及合同违约,应由交易当事人通过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专项治理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及备案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健全制度及规范管理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15项违法违规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及备案情况
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是否按规定及时到包头市住房保障局办理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事项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发生变更,是否及时进行变更备案;分支机构的设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房地产经纪机构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是否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文件等相关内容;房地产经纪业务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和经纪人员是否存在以下15项违法违规行为
●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的行为;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信息的行为;
●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的行为;
●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行为;
●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的行为;
●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
●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以及低价收进高价租出赚取差价的行为;
●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房屋的行为;
●借用冒用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以及租借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或注册证书的行为。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重点治理、总结巩固三个阶段。
二手房购房提示
市住房保障局房产监察支队提醒广大购房群众:
●在签订合同或交纳定金、服务费或房款前,要对意向房屋的基本情况、个人经济状况及征信情况、委托经纪机构的情况做充分的了解,综合评估各方面因素,认真阅读交易合同内容后慎重签订,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优先选择在市住房保障局登记或备案的经纪机构,通过市住房保障局“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交易,不要通过平台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结算资金,以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如您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通过市房产监察支队投诉举报电话5128616,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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