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住建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两会”精神奋力建设美丽阿拉善
全国“两会”闭幕后,盟住建局多措并举,迅速掀起了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热潮。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晓春要求盟住建系统要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职尽责,为把阿拉善打造成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不懈努力,做出住建事业新贡献。
一、突出规划引领作用,保障城乡建设科学有序发展
(一)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完善中心城镇、建制镇、特色小镇规划体系,更好地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绿地系统、停车场等专项规划,以科学规划引领“亮丽城镇”建设。一是对阿左旗巴彦浩特总体规划进行评估和局部修改,调整不合理用地性质。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和局部修改方案初稿工作,正在着手规划评估。巴彦浩特控制性详细规划也正在加快修改完善。二是阿右旗巴丹吉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开展编制工作。三是对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总体规划进行评估,已形成评估报告。达来呼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提交政府审批。四是《策克口岸总体规划(2010-2030)》获自治区住建厅批准修改,规划修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五是完成了营盘山东坡绿化景观提升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正在组织编制《阿拉善盟停车场专项规划》《阿拉善盟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专项规划》等规划。
(二)着力“城市双修”。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做好相关规划设计,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山体、水体和植被,恢复自然生态,改善城市环境。同时,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等问题,修复城市设施、空间环境、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特色和活力。一是有序推进自治区“双修”试点城市阿左旗“城市双修”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开展的10余项“城市双修”项目均已启动。二是通过招标确定由内蒙古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巴彦浩特“城市双修”专项规划》。目前,已完成《巴彦浩特“城市双修”专项规划》初稿。三是积极筹备年内即将在巴彦浩特召开的全区“城市双修”工作现场会议,及早梳理我盟“城市双修”工作亮点,努力在“城市双修”试点地区形成可推广的经验。
(三)注重历史传承。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阿左旗政府扎实推进巴彦浩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一是阿左旗人民政府已于2月1日在阿左旗王府特色民居街和王府风情文化街两条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主要出入口处设置了标识牌。二是正在推进乌兰布和盐仓历史建筑认定工作。三是积极完善已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建档工作。
(四)规范规划决策。不断健全规划审查制度,严把项目规划审批关口。同时,加强城镇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效治理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完成三维辅助规划决策系统平台建设,提高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规划科学决策,计划近期提交成果并开展培训。二是召开盟规委会1次,审查规划建设项目3项;召开盟规委办会1次,审查规划建设项目20项;召开规划选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会1次。
二、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补齐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一)加快城镇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重点在完善功能、改善环境、生态宜居上下功夫,将量力而行,经营城市的理念贯穿于城镇建设各环节。2018年全盟城市建设项目共71项,总投资100.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6.9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30项,总投资36.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亿元(棚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1.4亿元);社会投资项目11项,总投资16.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2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30项,建筑面积159万平米,总投资4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6亿元(其中续建25项102万平米,计划新建5项57万平米)。截至4月末,政府投资项目已开工15项,完成投资2.2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的8.8%;社会投资项目已开工1项,完成投资131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的1.2%;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开工25项,完成投资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的3.1%。
(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完善生活配套,明确产业定位,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走特色发展的路子。一是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对外开放、军民融合等领域,推进融合发展,打造策克口岸、敖伦布拉格镇、东风镇、雅布赖镇、乌斯太镇、腾格里额里斯镇、乌兰布和沙漠葡萄风情小镇等国家和自治区级特色小镇。二是加快推进美丽特色乡村建设和储备,加强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申报工作。三是重点推进以污水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和“厕所革命”。
(三)协调城镇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以“打造疏朗大气、舒适宜居、独具特色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为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精细化管理,着力人居环境改善,着力中心城镇品质提升,辐射带动房地产业蓬勃发展。一是将城镇品质提升和房地产发展有效结合起来,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激发房地产发展活力,提高城镇宜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二是从地区社会经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产生库存的主要原因和库存特点,通过调整城镇建设侧重点、“城市双修”、货币化安置、业态转型、发展房屋运营公司、推行“房票置换”等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分类调控,精准发力去库存。三是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改三年计划,根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和居民安置意愿,合理确定棚改货币化安置和新建安置房比例。截至4月末,已开工322套,开工率12.77%,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322户,征收面积7.82万平米,完成投资1.21亿元。四是结合市场需求和全域旅游建设需要,协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统筹布局全盟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发展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创新租赁管理和服务体系,规范管理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三、探索新型管理方式,努力打造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
(一)着力提升城镇综合管理水平。以智能化、网格化、人性化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有效提升城镇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启动“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从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区空间、市容秩序、施工现场、城市安全等管理方面考虑,积极探索与城镇发展相适应的城镇管理新途径,打造“职责明晰、责任落实、运转高效”的新型城镇管理模式。二是统筹城镇管理全过程,从市容管理、户外广告、环境卫生、渣土管理、景观亮化、园林绿化、停车管理、道路交通、市政管养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具体的精细化管理标准,解决城镇治理难题。三是督促和指导阿左旗加快推进巴彦浩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协调和指导阿右旗开展资源普查、规划编制等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巴丹吉林沙漠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指导额济纳旗开展自治区园林县城申报工作。对盟内公园、单位、小区组织普查和初审,力争申报自治区重点公园和自治区园林式单位或居住区。四是组织执法人员全员培训,积极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的统一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逐步实现跨部门行政处罚权的划转。积极开展城市执法,截至4月末,全盟累计受理举报13件,全部立案,结案6件;罚没款总额0.88万元,拆除违法建筑围墙6米,行政处罚企业4家,行政处罚个人16人。五是健全燃气管理机构,并通过阜外学习、组织行业培训、强化监督检查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截至4月末,已对全盟8家燃气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225条,已基本整改完毕。
(二)着力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共同缔造”理念,积极探索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政府共同参与的物业管理新体制。一是巩固“物业服务规范年”成果,补齐物业发展短板,全面开展2018至2020“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以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为突破口,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物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二是探索推行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禁止“信誉低、服务差、竞争力弱”的企业进入物业管理行业,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三是研究制定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办法,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信用等级和市场准入、物业招投标结合起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四是提升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知度,深入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相关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业主委员会指导办法,指导业委会履行职责,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和依法维权理念,研究建立无故拖欠物业费惩戒机制,营造有利于物业管理良性发展的社会氛围。五是全面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菜单式服务和收费参考标准,明确权利和责任,做到权责明晰、利益平等,着力构建“企业服务、业主付费”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关系。六是组织好物业服务企业评先创优活动,树榜样立典型,加大对成功经验的宣传推介力度,以点带面促进全盟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
(三)着力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城乡建设提供支撑。一是深入推进建筑行业“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支持盟内建筑业企业升级增项、发展壮大,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引导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劳务企业向专业化企业转变。进一步消除市场壁垒,拓宽市场准入渠道,规范建筑业管理行为,提升全行业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发展,完善各项管理体制机制,发挥行业的自我约束作用,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加大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从源头上防治拖欠问题。三是强化项目监管,各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继续全面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五方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稳步推进施工图审查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的抓手作用。加大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监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四是开展以国有投资工程项目为重点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作;落实监理单位向住建部门直接报告工作制度。五是加强部门间协同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以质量通病治理、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治理为重点,切实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六是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继续加强新型建筑材料技术应用,推动新技术、新材料助力建筑业发展。做好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耗在线数据监测、数据分析、数据上报工作,创建自治区节水节能型机关。七是加强对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员的服务和管理,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不断提高清单编制水平。深入开展工程造价数据分析工作,形成地区工程造价指数,更好地指导工程项目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