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山西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38平方米
推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住房保障……8月31日,省住建厅印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8平方米,城镇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9%,全部设区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5%,全省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争取300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
“十三五”期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将开工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36.9万户,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2.11万户。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对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实现应保尽保。
目前,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供需基本平衡,未来,将合理布局我省房地产供应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居住品质,住宅建设模式实现转型升级。房地产开发投资8000亿元,商品房竣工面积1.1亿平方米,城镇新建住房面积累计达18600-21230万平方米。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8平方米。
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消费方面,到2020年,城镇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达446万人,缴存总额达291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总额达96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提高至80%。
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9%
“十三五”期间,我省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9%,城市(含县城)达99%,城市供水水质达标率达96%;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城市(含县城)达9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5%以上,设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98%,城市(含县城)达88%,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5%;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4.5%,城市(含县城)达90.8%;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8%,城市(含县城)达93.5%。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城市(含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15.4平方米。建成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
在节水型城市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面,到2020年,全部设区城市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用地达到目标要求。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设市城市基本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生态建城,将提升城镇品位。根据规划,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5%,城市(含县城)达40.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城市(含县城)达12.5平方米。力争25个市、县达到园林城市(县城)标准,其中设市城市基本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规划中,名城名镇名村和风景名胜区将得到更加科学的发展与保护。健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章制度,完成历史建筑建档挂牌工作。每年选择有5个以上条件的古村镇,开展6处以上历史院落的维修,或进行历史街巷及周边环境整治。新设立5个左右的风景名胜区,完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网络平台管理。
争取300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根据规划,农村人居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到2020年,全省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全国重点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85%以上,有条件的乡镇天然气管网延伸到乡村,村内道路硬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70%,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一批特色小城镇和宜居村庄、绿色村庄。
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提高村庄规划覆盖率,实现农房建设有管理、乡村建设有安排。到2020年,争取300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创新传统村落支持政策和保护管理体制,做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监管工作,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综合能力。(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