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建设理念加大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力度
自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州住建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始终把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这一民生工程作为住房脱贫的着力点,把解决农村贫困户住房困难问题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大力推进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不断改善农牧民住房条件,确保农牧民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一、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建设基本情况
(一)“十二五”期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建设情况。“十二五”期间,我州累计投入约3.3亿元,新建改建农牧区住房23100户(其中: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6620户、农村一般群众奖励性住房16480户)。
(二)2016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建设情况。“十三五”规划期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原“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和“农村一般群众奖励性住房”两项政策合并实施,统称为“农牧民危旧房改造”,2016年我州实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1500户,完成投资3750万元。
(三)2017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建设情况。2017年我州实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省定目标1300户,完成投资9284万元。同时利用国开行金融扶贫贷款,自我加压,在乌兰、天峻两县提前启动增加实施农牧民危改房817户,完成投资3116万元。
(四)2018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建设情况。2018年我局根据“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对海西州农村未标记危旧房的存量户数以及各地危旧房改造需求量,计划建设农牧民危旧房改造1336户,目前各地区根据建设任务进行前期准备。
二、危旧房改造建设创新典型及措施
为解决农村贫困户住房困难问题,大力推进贫困户危旧房改造,2017年争取危旧房改造建设任务1300户,争取到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860万元的基础上,各地结合金融扶贫贷款,按照贫困程度分类提高补助标准,从原来的2.5万元/户提高至4-6万元/户。天峻县、自我加压,提前启动增加实施农牧民危改房817户。全年共建设农牧民危旧房改造2117户,计划投资1.26亿元,其中建档立卡户实施危旧房改造123户。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因我州提前启动增加实施危改房,天峻县农牧民危旧房工作已提前清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年度制定下发了《全州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计划任务及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并相继召开了“全州建设工作会议”、“住建系统下半年工作推进会”、“工作进展汇报会”等相关会议,对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各级政府将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将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工作纳入乡镇、住建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级组织管理、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二)严格落实目标责任。根据青海省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2017年全省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计划任务》(青村建〔2017〕227号)文件,任务下达后,我州按照解决“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满足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农牧民群众住房需求的原则,结合各地需求对任务进行了分配。各地按照任务分配情况及时制定了符合地方实际的建设方案、责任制度等并进行了省、州级备案。
(三)强化管理和支持。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我州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工作职责,对项目实施村采取专人负责制,由各乡镇、村两委和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从材料进场到工程峻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建设工作全过程中。二是结合住建部、省住建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各阶段重点任务,组织乡镇管理员、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人员等及时学习《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和《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等文件,为全州农村住房建设工作做好了保障。三是我局多次牵头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市县、乡镇、村社,不定期开展了工程质量大检查,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及时排查消除安全和质量方面存在的隐患,保证了农村住房建设质量的稳步提高。四是全面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和汛期安全生产,有效防范电气火灾、排水防涝等事故。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及检查表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协调消防、安监等部门,针对城中村改造、农牧民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民生工程,按建筑安全技术规范,强化项目现场临时用电、垂直运输机械及雨季施工等管理规程,杜绝危旧房改造中乱接乱拉、超载超容等现象发生,确保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困难及建议
全州住建系统认真按照全省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建设目标责任要求,全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近年的建设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一是由于近年来建筑材料、人工价格等的上涨,农牧民建房成本不断增大,但危旧房补助的标准一直没有增加。如省厅能加大专项补助资金扶持力度,提高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对提高农牧民参与建房的积极性及建房质量、建筑立面风貌营造都将起到促进作用。二是我州存在部分有房无户的外地户籍人群,居住房屋较为老旧,但因户籍问题历年均未享受任何住房补助政策,且这部分人群在原户籍地是否享受建房补助政策也无法证明,此类人群是否能享受危旧房改造政策,还恳请省厅能在政策上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