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哈密市伊州区政府网讯 通讯员刘利东报道
今年以来,伊州区加快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推进河湖治理和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做好宣传。今年以3月22日第二十六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第三十一届“中国水周”为契机,充分利用村升旗仪式,深入到各乡(镇)、村开展了河长制宣传。完成13个乡(镇)的宣传任务,发放宣传单达2万份,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做好巡河工作。建立巡河计划,区级河长会同相关部门巡查各自分管河流每月至少一次,乡级河长巡河每月至少二次,建立巡河台账,建立档案;
三是制定一系列方案、制度。编制完成了东、中、西3个片区“一河一策”方案,召集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五次讨论“一河一策”方案,经河长制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签发执行。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调整了由伊州区区委书记、区长为总河长的“双河长制”,建立了三级河长组织体系,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区委、人大、政府、政协7名分管领导组成,并分别担任东、中、西片区乡(镇)河道的河长、副河长;乡级河长由党政一把手担任河长、副河长;村级总河长由村级书记、村长担任;水库库长由水库管理行政负责人担任;制定了伊州区河长制“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巡查提醒”等十项工作制度,并下发2018年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
三是进行河道整治工作。根据自治区、哈密市有关文件精神及2018年工作任务,伊州区天山乡、白石头乡、城北街道、西河街道、东河街道、回城乡、花园乡等乡镇、街道针对河道内堆放废弃物、修建房屋、开设加水点、开设农家乐、种植等非法行为进行了整治;2018年伊州区先后开展专项环境清理活动8次,共拆除违章建筑63处、农家乐61家、蒙古包88座、河道边居民房屋78套、羊圈89座、药浴池1座、厕所29座、彩钢房28间、加气块房16间、砖房70间、土坯房6间、土木房6间、加水点10处,共参加人员860人次;动用各类车辆88余辆,其中铲车10辆、挖掘机2辆、翻斗车30辆、三轮摩托车6辆,清理生活、建筑垃圾10.02万余方;在哈密河城北街道段、西河街道段、东河街道段、回城乡段、花园乡段开展河坝清理14次,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枯叶、枯树共5114余方,参加人数达882人;同时在板房沟、榆树沟、寒气沟等河流共4处建立河流保护点,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关停所有影响河道正常运行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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