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三举措”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4-11 14:34
自实施“河湖长制”以来,黄南州将州境内所有河流湖泊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以“三举措”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不断汇聚强大合力,全州河湖管护水平明显提升、河湖水质状况明显改善,“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的生态河道逐步实现。
 
健全责任体系。全方位多层次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州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担任管护难度最大、任务最重的河流湖泊河湖长,任命河湖长550名,实现境内河流、水库、湖泊河湖长全覆。设立339块河湖长公示牌,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狠抓巡查整改。建立“州级河湖长一季度一督查、县级河湖长一月一督查、乡级河湖长一周一检查、村级河湖长一天一巡查”的“四个一”机制,力求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目前,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3万余人(次),发现问题21件,全部得到整改。
 
强化督查督导。以河湖长巡河巡湖为突破口,全面建立州县乡(镇)三级河湖长制工作督导体系。州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强化日常巡查,督促各级河长定期巡河,积极查找河道治理薄弱环节,限期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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