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养老布局规划: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4-09 14:35
 各区县都要建设1所公办机构养老设施,确保政府托底功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西安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0年)》日前经西安市政府2018年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向社会发布。
  截至2017年底西安60岁以上 老年人146.93万
  西安市60岁以上和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远远超过10%和7%的国际标准,早已步入老年型社会。未来西安人口老龄化压力较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需求将逐步增大。大西安户籍新政实施以来,截至2018年12月11日,新落户人口突破百万,增加了人口基数,对养老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出了新挑战。
  截至2017年底,西安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46.93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5.95%,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有养老机构140家(公办33家,民办107家),社会养老床位数5.4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6.75张。与杭州、成都等城市相比,西安市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相对滞后。
  未来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不低于45张
  本次专项规划范围为西安市行政辖区及西咸新区,近期目标(2018—2021年)为:根据西安市老年人口结构和老年人口发展趋势,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80%的农村社区。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不低于4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总床位数不低于40%,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达到80%。各区县都要建设1所公办机构养老设施,确保政府托底功能。养老设施用地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进行刚性控制。
  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本次规划的远期目标(2022—2030年)包括:积极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和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在稳定签约率的基础上做实做细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老年人协会和志愿者协会覆盖所有社区和村庄。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100%的农村社区。(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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