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实施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红黑榜”制度
3月15日,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调度会在南宁召开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严植婵(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光华(右)主持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家斌(左)参加会议并讲话
钦州市浦北县的参会代表作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经验介绍
3月15日,从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调度会上了解到,为加快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从3月起,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实施进度统计和“红黑榜”制度,对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还计划于5月后将前阶段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曝光。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严植婵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光华主持。
会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家斌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报告的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近期调研期间关于乡村风貌提升的指示要求;通报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据介绍,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印发了《广西乡村风貌提升指导手册》《全域开展“三清三拆”指导手册》,会同区直8部门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起草了《关于充分发挥新乡贤引领示范作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并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启动情况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暗访活动。
与此同时,各地相继完成了本级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明确到2021年的总体工作目标,柳州、来宾、崇左等3市和桂林市叠彩区等9县(区)已正式印发;北海、玉林将小城镇综合整治纳入乡村风貌提升范围;南宁、钦州、崇左等市明确以示范带总体推动;南宁、柳州、崇左等8市作出市级或县级配套资金计划安排。此外,全区有超过1000个村屯开展环境整治,累计清理村庄垃圾1.31万吨,拆除废弃建筑等3300多处约20多万平方米。
目前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形式主义、片面理解乡村风貌提升内涵、没规划或没管控、进展普遍偏慢、筹资渠道不丰富、群众没有充分发动起来等问题。
对此,严植婵强调,各地要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关于乡村风貌提升的指示,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把乡村风貌提升的螺丝上紧,强化政府引导,依靠基层党组织,全面发动群众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全面扫一遍的要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准;要与农民共商共建,充分调动乡贤的引领作用,坚持规划先行,保留农村乡愁,抓紧用好城乡土地增减挂政策,与产业相结合深化推进,与群众精神风貌同步提升。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计划组建专家组,对各重点县区开展巡回指导,并会同厅际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组成14个驻点指导组,每组包一个市,到市及所辖县开展驻点指导。
会上,崇左市、钦州市浦北县、贺州八步区莲塘镇、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保安村叫豆屯与会代表分别作了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经验介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有关负责人讲解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技术要点;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有关负责人解读农村土地增减挂钩相关政策。来自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厅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代表、各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主要负责人约50人参加会议。(莫曲 韦威)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