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住房保障工作记事
(一)1月26日,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自治区政府签订《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广西棚户区改造开工9万套,基本建成4.2万套;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要完成90%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8万户等任务。
(二)2月,自治区政府与14个设区市政府签订了《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全部分解落实。
(三)3月,时任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丁向群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家斌的陪同下,调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地观看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演示,了解各地保障房的建设情况,并通过住房保障视频会议系统向全区14个设区市的一线工作人员致以问候。
(四)5月3日,广西获国务院激励通报,被列为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5个省(区)之一。
(五)5月15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棚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六)6月20-22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召开14个设区市政府座谈会,研究加快使用和强化棚户区改造信贷资金管理办法,与各市政府签订备忘录,为全区58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强力资金支持。
(七)6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国土资源厅组成4个厅际督查组,对全区14个设区市及6个县(市、区)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
(八)6月26日,召开2018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工作座谈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邀请14位自治区人大代表、12位自治区政协委员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专员,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九)8月,自治区政府召开常务会,审定2018-2020年广西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全区改造规模由24万套调整为37万套。
(十)9月30日,全区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开工9.1万套,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9万套开工目标任务。
(十一)10月1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严植婵动员部署2018-2020年全区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家斌分解全区37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计划,并提出工作要求。
(十二)10月31日,广西获得国家开展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省(区)之一。
(十三)11月,在南宁市和贺州市开展棚户区改造融资新政策培训。邀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治区财政厅债务办政策专家,南宁市邕宁区、柳州市鹿寨县、贺州市钟山县、崇左市中泰产业园、百色市平果县政府,广西北部湾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等商业银行金融专家莅临授课。各市县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平台公司、参建企业等共400多人参加培训。
(十四)11月,组织各市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债券申报工作,自治区主席陈武批准同意申报365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需求,大力支持我区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
(十五)12月,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完成2019年第一批50亿元项目的提前申报发行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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