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率先出台《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出,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落实《细则》的重要性,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认真执行《细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各地《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省级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及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将积极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全面推进《细则》工作作为各地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将对工作滞后地区进行通报、约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细则》的贯彻实施。建立先行先试制度,引导管理水平高、技术力量强的优势骨干企业积极开展试点,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示范工地,实施样板引路,力争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成果。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或座谈会等形式,将《细则》纳入业务学习和交流内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应组织开展内部培训,有关行业协会可组织专家对《细则》进行解读,将其纳入从业人员和执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促进一线作业人员掌握标准规范、施工工艺、质量保证和安全措施。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制定监督计划、开展监督交底时,应对执行《细则》提出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和施工现场标准化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相关企业和项目执行《细则》情况进行督查、评价。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还应建立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主管部门、参建企业和工程项目执行《细则》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将企业和项目执行《细则》情况纳入市场管理、资质管理和诚信管理范畴,对于执行《细则》工作成绩突出的项目授予“施工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称号,优先推荐参评省建设优质工程和国家级优质工程。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贯彻落实《细则》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也是目前我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对治理行业乱象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老百姓关注的质量安全问题,实现质量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摘自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9.04.04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