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建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农房组团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4-05 08:48

黑龙江:将建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农房组团

2019-04-05 08:42:16浏览:0评论:0 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各试点县(市)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和示范农房组团,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寒冬)    日前,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各试点县(市)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和示范农房组团,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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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确,新建农村住房将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原则,充分尊重农民安居需求,农民全程参与住房建设,宜点则点、宜面则面,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和示范农房组团,全面提升全省农村住房建设的品质和水平。
 
《方案》提出,到2020年,各试点县(市)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
 
到2022年,多数县(市、区)建成示范农房,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
 
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
 
《方案》要求,探索支持农民建设宜居型农房机制。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探索如何支持群众建设一批农民喜闻乐见且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提高农房设计和建设水平。
 
探索组织农房设计力量下乡服务机制。试点县(市)要依据当地气候变化、地域风貌、民俗风情、文化传承、功能需求,研究提炼地域传统建筑文化元素和空间结构,提出农房建设基本标准和技术导则,组织建筑师、规划师等专家以及从农村走出去的懂建设、爱农村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开展农房设计下乡服务。
 
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机制,吸收下乡服务的专家和大学生村官兼职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动将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纳入公益性岗位指导目录。
 
《方案》强调,要建立设计师下乡长效机制。建立省、市、县农房建设技术服务指导组,组织技术服务指导人员下乡服务。
 
要科学设计农房功能空间布局。合理设计农房卧室、客厅、储物间、室内卫生间以及交通工具库、农用机械库等,以适应现代生活和未来发展需求。住房建设要充分考虑农民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适度规划蔬菜种植区、养殖区等,以此传承农耕文化,保留农村特色。
 
要推广应用农房现代建造方式。要应用绿色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探索装配式建筑、被动式阳光房、新风系统、户用污水处理等建筑应用技术,注重绿色节能技术设施与农房的一体化设计;加强对传统建造方式的传承和创新,注重采用乡土材料、乡土工艺,实现在传统基础上应用好现代建造方式。
 
要以农房建设促进村容村貌提升。农房设计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着力探索形成具有东北民居特色的新时代民居范式,以点带面促进村容村貌提升。
 
《方案》要求,试点村屯选取要具有代表性,农房设计和宜居示范型农房建设要与本地区农民经济收入水平相适应,既不盲目提高标准,也要适度坚持建设与设计理念的前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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