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改革华章 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丽水样本”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4-04 08:59
 
2018年5月,丽水市被列入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结合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强化监管服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51.4%的民生事项实现“全域一证通办”,政府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入选全省改革领跑者案例,有效提升了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领导,统筹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全市一盘棋,部门联动、系统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市政府成立以吴晓东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专班。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架构,形成市、县一体联动和部门协同共进的改革格局。制定实施方案。印发了《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改革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系统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强化督查考核。将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实行通报扣分制,通过定期督查、交叉检查等形式,适时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好的予以表扬、不好的予以扣分,并纳入“最多跑一次”年度考核总成绩。
 
二是优化流程,全面提升审批效率。 优化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划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4个审批阶段,并公布了全流程审批图和审批事项材料,同时所有行政审批、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已在相关阶段并行推进或并联审批。分类细化流程。根据投资主体、工程类别、规模大小等因素,实行差别化管理,进行分类审批。其中,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办理事项由改革前50个缩减为45个,办理时间由150个工作日缩减为86个工作日;企业投资小型工程类项目的办理事项由改革前33个缩减为28个,办理时间由100个工作日缩减为43个工作日;企业投资工业类项目办理事项由改革前45个缩减为43个,办理时间由110个工作日缩减为48个工作日。调整审批时序。结合丽水实际调整审批时序。如,地震安全性评价调整到工程设计前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审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调整到施工许可前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调整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将用地预审文件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是精简合并,构建最简审批环节。 精简审批事项。全面梳理本地区审批事项,取消不合规、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前置审批条件,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前置条件中的资金证明和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等条件,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自行决定发包方式,制定审批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清单以外无审批。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已由改革前的133项缩减至56项。合并审批事项。实施“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审批主体、办事流程和完成时限。深化联审图审,在全省率先实现施工图电子化审查,实现施工图从多部门单独审查到联合审查再到网上联合审查的跨越,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联审项目2331个。深化多测合一,整合各类测量规范,统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测绘、房产面积测算、土地勘测的技术标准。深化多验合一,将多部门串联式验收转变为集中并联式验收,建设单位一次申请全部验收事项,各专业事项完成后由建设部门进行统一核发竣工验收备案,目前已完成18个项目。
 
四是优化服务,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协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对同类项目不同部门审批层级存在差异的审批事项,明确提出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目前已下放各县(市、区)审批事项9项。转变管理方式。列出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的目录,明确政府内部协作事项管理方式、内部征求意见要求等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推行告知承诺。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提速优服务”总体思路,梳理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等,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同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对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五是完善体系,着力推进“五个一”建设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生成,“形成覆盖全市域的“一张蓝图”,统筹各类规划11个,叠加图层97个,目前已累计完成项目生成85个;“一个系统”统筹项目审批,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各部门各层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目前已有272个工程建设项目在系统中运行;“一个窗口”统筹服务受理,打破市区两级体制,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基础上,取消进驻事项业务分类,整合各审批阶段牵头单位现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一张表单”统筹申报材料,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运作模式;“一套机制”统筹运行管理,改革以来共制定配套政策94个,保障了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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