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住建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在建中的南宁五象新区 资料图片
5月23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红线意识,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在公园景区方面,将加强对正在使用和施工的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内存在滑坡、危石、防火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加强对正在使用和施工的步道、河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缆车、索道、游船等服务设施以及游乐设施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对不符合要求或暂时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设施和游览场地,将要求停止使用,并设置警示标志。
在市政公用设施方面,将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和水位监控,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加强对供水管网的维修和水源的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加强道路井盖的检查,防止破损导致意外事故;加强燃气设施检查,并储配充足气源;加强道路照明设施维护,预防漏电事故;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检查,确保安全畅通;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场等设施的安全监测,保障设施正常运转。
同时还将落实应急抢险人员,配备移动式强排设备,提升应急能力;加强城市公园、广场、景区的巡查,必要时将采取关闭、禁行等措施;开展城市暴雨内涝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做好城市暴雨内涝信息点源的预警和识别和应对。
在建筑施工方面,将加强对深基坑、土方(隧道、盾构)开挖工程和高切坡的管理和检测,靠近居住密集区、中小学校等重点区域的将加大巡查,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的管理,做好排水和防雷措施,及时调整其垂直度;加强高处作业和施工用电、工地围挡、临时宿舍、仓库等区域的隐患排查,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在房屋使用方面,将加强对城市低洼区域、临河地段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做好公共设施的养护管理;加强对现有危房、农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重点对中央财政资金集中支持的农村危房进行检查和整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期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密切关注天气形势,认真研判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制定好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准备,确保事故后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李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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