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积极推动城管执法立法工作 确保城管执法有法可依
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市、县级)城市管理执法立法调研座谈会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基层城市管理执法状况,4月13日和16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召开县级和市级城市管理执法立法调研座谈会,就目前全区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立法意见建议进行座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叶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县市汇报了本地城市管理执法状况,就机构设置、执法范围、队伍建设、执法程序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现场
据了解,当前,广西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城市健康运行的任务日益繁重,城市管理执法急需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特别是按照改革要求集中行使住建领域和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部分行政处罚权,缺乏专门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执法主体法定资格不明确、手段和责任追究缺乏法律规范。迫切需要出台一部城市管理执法的法规,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和执法人员行为,推动城市管理部门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填补多年来我区城市管理执法的立法空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叶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7年底加快启动了城市管理执法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准备工作。2018年2月,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条例》立法提纲。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条例》列入自治区2018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
会上,叶云要求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推动本地城市管理执法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层面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出台,结合本地实际,配以相关法规规章,取长补短,节约立法资源,逐步形成至上而下完整配套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要积极吸收基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立法力量,将立法工作基层立法力量相融合,弥补立法过程中缺少对基层实际执法情况的了解,让制定的法律法规更具有实际操作性,确保立法成为执法工作有力保障。同时,各市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力度,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改革任务。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条例》的立法提纲已初步成型,对于这次会议收获的意见与建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认真研究,对提纲进行合理调整,并结合下一步开展的区内外调研工作,着手进行《条例》草案的起草。(陈芊洁 秦钟明 韦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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