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建厅:进一步抓好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4-02 15:09
 原标题: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 进一步抓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相继发生特别重大、较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失,场景触目惊心,损失极为惨痛。为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习近平总书记自十八大以来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论述,一再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江苏等地区事故暴露出来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和监管未尽职履责等问题,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也要进行深刻反省,举一反三。要针对自身面临的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剖析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并督促企业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狠抓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确保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防汛防风安全大检查等各项行动,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横到边、纵到底的全面排查,突出排查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供水排水设施、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农村削坡建房、城市既有房屋安全使用等行业领域。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各市各部门要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实施挂牌督办,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尤其要对2018年开展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今年初的复工检查进行“回头看”,重点复核安全隐患是否整改落实,闭环处理是否到位,否则一律先停工整顿,再依法依规处理。通过排查整治隐患、问题,多措并举,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实监管执法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切实落实施工企业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不能以项目自查代替企业检查。施工企业必须按要求派出检查组,对其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对辖内监管的行业领域要加大抽查的力度,采取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推动大排查大整改深入开展。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整治。对有关责任主体拒不整改的,除依法从重处罚外,要责令其在一定时间内停业整顿或提请我厅暂扣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两场”联动,对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的,要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予以重点打击;对行业乱象,要在招投标、资质许可等方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实施有效惩戒,为搞好安全生产打好坚实基础。对于不作为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以保证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大排查大整改的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并填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4月8日前书面和电子版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我厅将总结通报此次大排查大整改的有关情况,对未落实的部门予以公开通报,同时抄送市委和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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