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湖北蕲春城管这样做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4-11-15 17:22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龚佳)“非常感谢蕲春城管部门实行的公益减罚制度,不仅让我们减免责罚,还让我们在换位体验中感受到了城管执法的不容易,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治教育!”11月15日,位于湖北蕲春县城区体育路旁的某电动车销售部门口,当了半天公益志愿者的违法当事人管某如是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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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蕲春县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执法队员在城区巡逻时发现,该电动车销售部存在占道经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应受到相应的罚款。
 
鉴于当事人系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考虑到当事人认错、改正态度良好,该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进行审查并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后,决定对其以“公益减罚”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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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某自愿申请,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现场教育和征求同意后,即与当事人签署《公益减罚告知申请书》,并在下达《公益服务折扣罚款有关事项告知书》后,管某自愿到附近街道参加公益劝导活动。因管某通过参与公益服务折抵,蕲春县城管执法局最终减免了他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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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蕲春县城管执法局探索“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模式的一个缩影。
 
自今年10月份以来,蕲春县城管执法局将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车辆、乱倒垃圾不予清理等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纳入“公益减罚”范畴。“公益减罚执法模式是蕲春城管执法温度的具体体现,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注入了更多人性化教育特色。违法当事人在参与公益活动的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蕲春县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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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蕲春县城管执法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作为,多措并举探索推动“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新模式,秉承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变“严罚式管理”为“容错式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力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自执法新模式开展以来,先后办理“首违不罚”案件200余次,实施“公益减罚”约2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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