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码头之七——沙市焚毁局关洋房案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4-11-01 14:55
张 俊

清光绪二年(1876)中英签订《烟台条约》后,沙市上游的宜昌被辟为通商口岸,沙市被定为准允外轮暂时停泊的港口。但宜昌两岸山峰矗立、道路崎岖,并不利于大宗货物的集散,因而日英两国一直想再增加一个交通便利的商埠。
 
甲午之战后,中日在签订《马关条约》时,日本提出将荆州府的沙市镇与重庆、苏州、杭州三府一并列为通商口岸。当时的沙市只是江陵县辖的一个小镇,而另三处都是府治所在地,日本人只所以看中这座滨江小城,是因为它“岸上人烟繁盛,岸下货船连系,镇内多财产富家,水陆俱殷实”,尤其是境内有沟通江汉水系的“两沙运诃”,水运条件发达,很适合展开大宗货物贸易活动。
 
在日本的武力威逼下,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去日本马关,在脸上挨了一枪后,最终在《马关条约》上签了字。于是,在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的十月一日,沙市海关宣告开关。
 
1火烧前的”洋码头”
火烧前的”洋码头”
 
英国的轮船最早开进沙市港,随后日本、美国、德国、法国等国的商船也开始在这里出入。外轮多了,码头不够用;官府便将接官厅码头(原为竹架子码头)改建成沙市海关码头,也即“洋码头”,供外轮在这里停靠、上下货物和交税。
 
当时的“洋码头”是一座大码头,沙市海关、沙市洋务局、轮船招商局沙市办事处(简称沙市办事处)、英国怡和洋行和太古洋行货栈,日本分领事馆、邮便所(邮局)及商品陈列所等都集中在这一带。这里白天轮船出入、汽笛声声;入夜则灯火通明,市声不息,是沙市港最繁忙的一个地段。可谁也没料到,在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五月,这里突发了一起震动朝野的纵火大案,将江边的一连串建筑物化成了废墟。
 
沙市人称这场大火为“火烧‘洋码头’”,而且当地人对起火的原因有过多种说法。当年处理过此案的湖北巡抚谭继洵(“戊戌变法”六君子之一谭嗣同的父亲),在事后给朝廷呈递过一份《焚毁局关洋房案奏报》(原件现藏台湾“国立故宫博物院”),对于此案的经过有详细的记述。这份奏报陈述的真实性应当毋庸置疑,因为谎报案情,犯欺君之罪那是要杀头的。谭巡抚是这样记述案情的:
 
清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十八日(1898年5月8日)夜晚,一个叫杨兴全的湖南人从一家山货行挑一担行李去“洋码头”,在办完事路过沙市办事处时,随意在院墙边撒了泡尿。不料这事被沙市办事处的更夫周顺兴和一个姓王的人看见,他俩便大声责骂杨,杨也随之对骂,后来双方竟动起手来。在打斗中,周顺兴抄起地上的扁担将杨打翻在地,受伤的杨兴全躺在地上呻吟不止。
 
这打闹声惊动了保甲局委员、候补县丞冯序镛,他赶紧到现场制止了打斗并做出调解,即由周、王二人出铜钱两串,赔付杨兴全作疗伤之用,随后他又让人将杨抬回家去。抬着杨的一行人在途中遇到了杨的叔叔杨高明和同乡曹品堂,他俩在问明情况后,感到杨吃了大亏,随即带着杨等人去沙市办事处讨说法。
 
当时还没离开现场的冯序镛见来者不善,担心事情闹大,便让一个保正将送杨兴全送回去,同时又让人将闹得最凶的曹品堂抓了起来。杨家叔侄和曹品堂都是沙市湖南同乡会的人,会首杨明阶在得知此事后,便连夜赶来将曹品堂保了回去。
 
2谭继洵给朝廷的案情奏报
谭继洵给朝廷的案情奏报
 
早在明末清初,沙市便形成了“十三商帮”,各商帮由外地旅沙同乡人组成,属于民间联谊互助团体。各商帮选有会首,大商帮还建有会馆,若是帮人遇上大事,便会互相帮忙,抱团取暖。
 
杨兴全被打一事本来到此也就算完结了,但当杨高明、曹品堂将此事说给帮人听后,帮中人就像是炸开了锅,在一片叫骂声中,众人商定明天一早就去找沙市办事处的人算账。十九日上午,在杨高明、曹品堂的带领下,湖南帮的人抬着杨兴全来到沙市办事处大院前,吵吵嚷嚷地要该处将凶手周顺兴交出来。
 
沙市海关与沙市办事处相邻。当时荆沙关委员、候补知县马士庆也在现场,他想将大事化小,便去劝说沙市办事处的局董张鸿泽将周顺兴带出来,当众责骂一下,以平息湖南帮人的愤怒,但张却不以为然,没有将周交出去。张的冷漠态度更加激怒了湖南帮人,叫骂声、喊打声,还有围观人的起哄声响成了一片。
 
在双方僵持到傍晚时,湖南帮中一个叫余以仁的人跑到沙市海关验货厂门前,解开裤子正欲撒尿,被海关的一个水手看见便阻止他,但余那天喝了点酒,又仗着人多势众,竟与水手对骂互殴起来,后余被打翻在地,躺在地上打滚耍赖。
 
闹事的动静很大,惊动了在附近驻扎的沙市巡防营和荆江水师营的官兵,他们也赶到了现场。马士庆见事态越来越严重,就一边劝杨高明带众人快点离场,一边令营勇驱散围观人群。此时的现场犹如干柴浇油,马士庆大概是人微言轻,他的话谁都没有听,而湖南帮人则趁着天黑放起火来。
 
江边的风很大,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很快便将沙市海关税务司楼、海关验货厂、海关银号都烧着了。由于“洋码头”一带房屋密集,延烧的大火还将沙市洋务局用房、日本领事公寓及商品陈列所、沙市办事处用房及周边的几处民居都烧着了。此外,大火还烧到沙市办事处的趸船上,将堆在甲板上的英国人的货物也烧毁了。
 
3刊登在《伦敦画报》上的被烧毁的“洋码头”画。左为日本领事公寓残壁,右为被焚的海关验货厂(由西南大学刘波提供)
刊登在《伦敦画报》上的被烧毁的“洋码头”画。左为日本领事公寓残壁,右为被焚的海关验货厂(由西南大学刘波提供)
 
当天下午,便有人将“洋码头”闹事的情况急报给荆宜施道道台俞钟敏和江陵县知县刘秉彝。他俩知道大事不好,立刻与清八旗驻防军旗营佐领恒龄带兵从荆州城赶到了“洋码头”,可他们还是来晚了,所见到的是一片残垣断壁。
 
俞道台和刘知县生怕此事再扩大,造成对洋人的新伤害,他俩担不起这个罪责,便一面派兵对康家桥天主教堂、老巡司巷福音堂和荆州城南门天主教堂严加保护,另一面赶紧查明日本领事和英籍税务司的去向。原来事发时,英籍税务司J·牛曼与日本领事永泷久吉等人已乘船离开了事发地,并分别躲藏在窑湾和便河两地。后来,俞道台登上英籍税务司J·牛曼乘坐的船加以安抚,并劝他们暂去汉口小住几日。随后,他又将日本领事永泷久吉接到道署内住下,以免他再受到惊吓。
 
他俩在安抚完洋人后,又派兵对涉案要犯进行了抓捕,本以为如此便可以减轻洋人的愤怒,就是将来朝廷问罪下来也会从轻一些,然而这只是他俩的一厢情愿,不久一场震惊中外的外交事件还是发生了。
 
4刊登在《伦敦画报》上的被烧毁的“洋码头”画。左为海关税务司住宅残壁 ,右为沙市办事处办公房残存部分
刊登在《伦敦画报》上的被烧毁的“洋码头”画。左为海关税务司住宅残壁 ,右为沙市办事处办公房残存部分
 
 
火烧“洋码头”之后,北京的总理衙门收到荆州将军祥亨有关案情经过的电报,朝廷当即令署理湖广总督、湖北巡抚谭继洵迅速查办此案,以“力遏乱谋,严惩首要各犯”。谭继洵很快便查明了案情,事后给朝廷上了一份奏报,他以为再给洋人一些赔偿便可以了结此案了。哪知日本人对谭巡抚没有处理涉事官员深感不满,此外他们还有一些目的没有达到,因而根本就不会对此事轻易罢休。
 
不久,日本公使矢野文雄照会总理衙门,向清朝廷提出了五项要求:一、由朝廷发上谕,对各外国人身家财产优待保护;二、速将案犯从重治罪,并惩处弹压不力的地方官;三、赔款14.5万日元(折合“关平银”十万五千两);四、在沙市开设日本专管租界;五、在岳州、福州、三都澳开设日本专管租界。当时,一个英国画家正在沙市,事发后他画了两幅被焚烧后的“洋码头”画,并投递到《伦敦画报》上发表了,一时英国與论哗然,英国人也乘机提出了赔款及开岳州为商埠的要求。
 
总理衙门对日英两国要求的答复是:日方的第一、第二项要求待结案时请旨再办,其余各项则交由湖广总督张之洞来具体办理。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起,探花出身的张之洞便一直担任湖广总督。张之洞是洋务运动的推动者之一,他办汉阳兵工厂、汉冶萍煤铁厂等需要大量的银子,而这又需要与日、英等国打交道。因此,他在处理此案时奉行的是既不得罪洋人,又得为朝廷分忧的方针,经过与日英两国代表进行多轮谈判,最终才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将涉案的余以仁、李德胜、张太贞、袁辉煌四名要犯就地正法,并枭首示众,以儆效尤。
 
二、对八名涉事官员做出降级或革职惩罚:张鸿泽局董原为同知衔候选知县,因处事不当,革除官职,逐回原籍;江陵县知县刘秉彝显系失职,降一级留用;沙市巡防营和荆江水师营因弹压不力,着令裁撤,两营兵勇撤遣回籍,同时将江得意总兵降为都司,张国栋副将降一级留用。
 
三、赔偿日本人白银一万两,由沙市海关筹给,并重建房屋供日分领事馆使用。
 
四、由荆宜施道署和日本驻沙分领事馆签订《沙市口日本租界章程》,将文星楼至玉和坪约1900米长的河岸划为日租界,建租界筑堤所需的经费由双方共担(因多种原因,日租界后未兴建)。
 
五、在岳州、福州、三都澳开设租界一议与本案无关,在三地开租界的事待以后再议。
 
六、赔偿英国人货物损失白银一万两,由轮船招商局沙市办事处筹给。
 
5张之洞与外国使臣
张之洞与外国使臣
 
各方对这个处理结果基本上是满意的,至少日本人没有因此再开战端,但这件事对沙市通商口岸贸易的影响却是不小。当年,从国外进口的棉毛织品数量急剧下降,洋纱进口较上年下降了40%以上,沙市海关的关税较上年减少了一半以上,后来英国驻沙领事馆也因“贸易清淡”而裁撤。
 
这件事,因一个湖南帮人的随意小便而引起,并在国际上造成了重大影响。虽说朝廷较为“妥善”地处理了此事,没有再造成类似甲午之战那样的恶果,但国人却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选自《荆州古城往事1876――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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