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 构建法治营商环境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吴定汶)为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方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聚焦市场主体需求,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编制四张清单,确保包容审慎监管“有法可依”。通过制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强制执行”四张清单,明确规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具体适用范围和情形,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不断释放“温度执法”的明确信号,切实提高执法容忍度、规范度和发展宽松度,营造宽松包容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履行督导职责,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照单执法”。坚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为抓手,统筹推进。通过法制审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执法人员能正确理解包容审慎监管的含义和意义,强化对“四张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落到实处。
规范裁量基准,柔性执法有尺度。坚持法制统一,程序公正、公平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权力清单及自由裁量权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全市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严控执法“安全阀”和“红线”,把握好行政处罚尺度,杜绝简单粗暴、机械生硬执法。
坚持教惩结合,柔性执法有温度。出台了柔性执法工作方案、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方案及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法治化”与“人性化”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照清单对处罚对象予以精准识别,确定适用处罚类型后施以准确合理的行政处罚。按照宽严相济的思路,坚持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违法经营者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将“包容”不“纵容”,“审慎”不“省事”,“免罚”不“免责”贯穿到具体的执法实践当中。
行政处罚不是“为罚而罚”,是深化精细化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轻处罚也不是全部免责,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给予一定容错空间的同时要认识错误,积极改正,避免再犯。下一步,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积极探索实施柔性执法,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让违法行为人深刻体会到行政机关的“执法温度”,让违法行为人心甘情愿地接受批评教育,改正错误,监督和引导违法行为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以最低的执法成本换取最大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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