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码头之一——开埠后的沙市海关
张 俊
1935年秋,沙市江边建成了临江马路,这条路的长度不足五百米,是沙市港内的一条东西向通道,安利英洋行、沙市天主教堂、亚洲旅馆、荆沙关监督公署、沙市海关、轮船招商局沙市办事处、中国航空公司沙市办事处楼等,都在马路的北侧,路的南边是长江。
在几栋办公用房中,沙市海关的办公用房最为奇特。它的大门及后院为中式建筑,东面侧建有一座西式小洋楼。楼高两层,粉墙红瓦,有券拱走廊和悬挑阳台,人在阳台上可以俯瞰沙市港。
清末时的沙市码头
早在春秋时期,楚国就在沙市江边设有“木关”,对船运货物进行收税,此后历朝历代都在这里设税关。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大清的北洋舰队在甲午海战中惨败,大清国被迫与日本国签订《马关条约》,开苏州、杭州、重庆、沙市为通商口岸。前三个地方都是府治所在地,而沙市只是江陵县属的一个镇,但是日本人看中了这个小地方:“岸上人烟繁盛,岸下货船连系,镇内多财产富家,水陆俱殷实”(1898年《日本关于沙市贸易的年报》),于是沙市便成了通商口岸,大清国也开始在这里筹建海关。
《马关条约》签订后不久,一个叫堀口的日本外交官来到沙市,找当地官员商谈开设日本领事馆的事。当地官员在听明他的来意后感到十分惊讶。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大清的北洋舰队战败了,更没有听说过朝廷要在沙市设海关,并允许日本人设领事馆的事。原来,朝廷对国内封锁了战败消息,所以当地官员们才感到这些都是“稀奇事”。好在设立沙市海关,是朝廷委托洋人来办,他们不用太操心,唯一要做的就是将“接官厅码头”交给洋人,由他们改建成海关码头,用来停靠缴税的轮船。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初,沙市海关在江边租了一座中式大院作为办公用房,并于当年十月一日开关。之后,沙市海关又在“接官厅码头”的后面,购了一块长九十八丈,宽九十七丈的地,开始陆续兴建税务司楼、总巡公寓、外班职员宿舍等设施,同时还修建了一座网球场,因为英籍税务司爱打网场。
沙市海关税务司,是海关内职位最高的人。沙市海关从开关到1946年闭关,一共有三十三任税务司,其中二十四任分别由英、德、法、日等国的人出任,而中国人担任过这一职务的只有九位。
由于朝廷聘请的首任大清海关总税务司是英国人赫德,所以沙市海关的前三任税务司也都是由英国人担任。首任叫牛曼(D.Neamam),他负责筹建了沙市海关,并在任上干了两年。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五月,沙市码头发生“焚毁局关洋房案”,牛曼跳上一艘巡逻艇,先是逃到窑湾躲藏,后来去了汉口,从此再也没有回过沙市。
清末时,沙市海关的征地告示碑
清末时,沙市海关由宜昌海关兼管,实行的是垂管制,荆州府及江陵县的官员不插手海关事务。其实,沙市海关税务司这个位子也并不好坐,税务司除了要处理海关日常事务外,还得随时关注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情况,与社会各阶层的人打交道。每到年底,他都得向上级海关提交一个综合报告。
沙市海关开关之初,只对船运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管辖权仅限于沙市港区。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以武力强迫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要给列强九亿八千多万两白银的赔款。为了保证赔款的支付,朝廷以各地海关税、常关税、盐税为担保。于是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起,沙市海关接管了沙市周边五十里范围内的“常关”(原税关),包括设在沙市海关码头的东分关,江陵草市镇的北分关,宝塔河的中分关,筲箕洼(宝塔河上游)的西分关,江陵县弥陀寺的西支关,以便对木船运输货物收税。
进入民国后,沙市海关改由汉口的江汉关管辖。1928年后,国民政府扩大了沙市海关的管辖权,由其接管了石首县的调关,公安县的藕池和南平关,监利县的柳关,潜江县的田关(后移泽口,也称“鄢关”)。沙市海关遂成为长江中上游一带仅次于重庆、宜昌的大海关。
1935年,沙市临江马路
清咸丰六年(1856年),湖北巡抚胡林翼在沙市设厘金总局,征收厘金关卡多达百余处。在清代前期沿袭明代税制,只征收工关税、销关税及盐课、茶课和酒课等。对进口的洋货收税,是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签订后的事。当时洋人是强势一方,因此中英双方“商议”的结果是:对洋人的进出口货物,只按“值百抽五”的税率征收。
沙市海关的税种主要分为三类:对进口洋货征进口正税和子口税。进口正税按货值的5%课征,子口税按2.5%课征;对出口土货征5%的出口正税、2.5%的复进口税和2.5%的子口税,其中复进口税只在土货转口时征收;征收船钞(也称吨税),即对外轮按吨位课税。轮船总吨位在一百五十吨以上的,每吨征“关平银”(海关两)四钱,之下的则每吨只收一钱。
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海关新税则》,对课税对象、内容、税种、税率等进行了调整。从此沙市海关按这个税则,对进口货物实行差别关税,即按不同国别、货价和进口方式等,实行不同的关税率。到了1931年,沙市海关只收进口正税、出口正税、船钞、转口税和进出口附加税五种。
影响沙市海关税收多少的因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社会局势是否安定。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沙市码头发生“焚毁局关洋房案”,受此影响,当年从国外进口的棉毛织品数量急剧下降,洋纱进口较上年下降40%以上;沙市海关的关税也较上年减少一半以上,英国领事馆因为“贸易清淡”而裁撤。
进入民国后,特别是国民革命军完成北伐,国民政府掌握了全国政权后,沙市的进出口贸易额逐年增大,沙市港的货物吞吐量日益增多,沙市海关的税收自然是年年攀升。1934年,沙市海关代理专员西塞德兰在《1934年贸易备忘录》中写道:“作为满意的贸易年的象征,沙市已经顺利地完成海关税收,好像一个气压表一样,上升到478,914.21元。这样就超过了前三年的数字,超出将近50%……由此可以看到,沙市有了相当的希望。”
从沙市海关开关到大清国灭亡,所征收的关税总数为二十一万两关平银,这些税款全都汇往京城,用于“庚子赔款”;从民国元年至1940年荆沙沦陷前,共征收关税约六百三十七万海关两,全都都上缴江汉关归于国库。
1935年,沙市海关
沙市海关除征收关税外,有时会应地方当局要求,临时报批开征一二种地方税,帮助当局缓解燃眉之急,以支持地方建设。1932年冬,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十军军长徐源泉率部到沙市驻防,他来后不久,即组建了沙市市政整理委员会,拟推行“新沙市市政建设计划”。由于急需大笔的建设资金,便求助沙市海关帮忙。后在荆沙关监督公署长官许凤藻的帮助下,经报请国民政府批准,沙市海关按进出口货物关税的10%税率,新开征进出口商品税。前后共收了三年,所收税款全部用在沙市中山马路、中山公园、公共体育场等市政设施的建设上。
在沙市码头进出口货物,客商必须先到沙市海关报关,经海关人员现场验货、缴纳关税之后才可以放行。报关时通用英文文书,而且手续繁琐,一般客商难得弄清楚。民国后,沙市有了专替客商代办报关手续的“报关行”。从事这一行的多是通洋文的人,他们除了为客商代办报关手续外,有时还承揽联系货船与堆栈(仓库)业务。英国的怡和、太古轮船公司,日本的日清轮船公司,轮船招商局和三北轮埠公司等大轮船公司,都在沙市设有办事机构,并兼营承运货物报关事务。客商若是想找轮船公司运货,就只有请报关行代办。1937年,设在沙市港区内的报关行约有二十多家,最大的汉永义报关行,通英文的报关员就有十多人。
清末民初时的沙市海关,不仅是一个收取关税的机构,它同时还是一个轮船管理机关,行使着一定的行政管辖权。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沙市海关英藉代理专员奥尔夫在一份报告中写道:“在沙市海关沿岸的地方,没有任何处所适于停泊趸船。全部石铺防浪堤岸,都停靠着密密麻麻的本地的各种船只,岸上的街道和码头都很肮脏,狭窄而拥挤,根本不能让大型货物自由转运。”进入民国之后,奥尔夫所描述的那种混乱情形已经逐渐消失,而这与沙市海关的理船厅加强了沙市港区的管理有关。
沙市海关内设有一个港务课,对外称“理船厅”,是统一管理沙市港口、航道和航政的机构。为了规范沙市港的秩序,沙市海关借鉴英国管理模式,颁布了《沙市理船章程》。这个章程共有二十四条,对船舶抛锚的界限,装载危险物品船只的停靠,进出通行水道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譬如凡未经过理船厅批准,任何人不得修筑码头、设置趸船、填挖淤滩;压载船舱货物的泥沙不得擅自抛弃江中;船舶停靠须下双锚。上流处锚链,必须放至一百一十米以上,而下流锚链则需放在八十米以内;船舶下碇与移动,必须先报理船厅批准,等等。
理船厅的人都像军人一样着装,配备有巡逻艇日夜巡视。谁要是坏了规矩想要溜走,一旦被抓住轻则罚款,重则注销航行执照。理船厅的高压式管理,使沙市港的航运秩序保持了较好状态。
沙市报关行同业公会徽章
对地方小轮船的运营资格进行管理,也是沙市海关的一项职能。沙市海关从开关起,就对小轮船注册行使管理权。但是在1926年,这项管理权被湖北省航政局收回。这件事,让沙市海关几任税务司都感到恼火,因为小轮船每年都须向沙市海关申请检验,检验者由理船厅指定的外籍江轮轮机长担任。通过检验行动,理船厅既可以得到一笔验船费,个别检验者还可以私下得到一些好处。因此,沙市海关对湖北省航政局收回小轮船管理权的命令,一直在进行抵制。1929年8月,还对不向沙市海关报领货物运输准单的“利川”号等两艘小轮船予以了重罚。这场地方小轮船管理权争夺战,一直持续了好几年,直到后来遭到多家小轮船主的联合抵制,沙市海关这才松手作罢。
1940年6月初,日军逼近荆沙,沙市海关奉命撤往四川的万县。但在沦陷后的五年间,沙市海关留下的部分职员曾在鄂西一带活动,配合国民政府财政部湘鄂战区货运稽查处设卡收税,为抗战筹集资金。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后,沙市海关职员从四川返回沙市复关。
1943年1月,国民政府与英、美两国签约,收回了中国丧失百年之久的江海航权,但是这个航权令直到抗战胜利之后才开始行使。至此,英美等国的轮船停止了在长江上的航运,沙市海关也就完成了主要对外轮征收关税的使命。1946年秋,沙市海关的所有职员,在最后一任税务司王学俊的带领下,乘船去了汉口。
(选自《荆州古城往事》1876――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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