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民守信机制 湖北监利市发布“信易+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4-06-26 10:56
中华建设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便民惠企水平,进一步营造城市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湖北监利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布《‘信易+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群众和经济主体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引导全社会形成“信用有价,守信有益”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市城管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完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建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监管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激励对象
本市市区范围内未受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
 
四、实施地点
监利市政务服务大厅城管窗口。
 
五、激励措施
企业和个人守信积分在70分以上的,在申请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方面,免予征收押金。
 
六、等级认定
行政相对人的初始信用分为100分,行政相对人的信用积分采取加分和减分方式,由基础分+加分-减分得出。按年度结算信用总分,次年重新清算。
 
(一)失信信息认定
1、因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而被实施有效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每起减10分;拒绝履行处罚决定而被强制执行的每起再减10分。
 
2、因从事违法建设被责令限期整改并被实施有效行政处罚的每起减30分;逾期未整改或者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每起在减30分;被实施有效行政强制执行的,每起再减40分。
 
(二)守信信息认定
1、行政相对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守信信息每次加信用分2分:
 
(1)参与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等表现突出的;
 
(2)积极帮助执法人员劝阻违法违规行为并取得整改效果的;
 
(3)实施其它有助于城市管理活动行为的。
 
2、行政相对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为守信信息每次加信用分4分:
 
(1)配合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且提供的视频、录音、照片等资料能作为证据应用于有关案件查处的;
 
(2)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文书上作为见证人签字的;
 
(3)在城市管理领域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涉及到行政审批和城市管理执法方方面面,要求各科室要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明确重点环节和领域,协调推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挖掘诚实守信典范,在全社会广泛形成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