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城乡规划引领取得新突破
2018年,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四态”兼备、“四值”兼具、“四化”齐抓,遵循科学的发展规律,推动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新突破,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城镇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紧紧围绕把楚雄建设成全省副中心、滇中会客厅,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支撑区的目标,围绕全省“一区一兵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和“一圈一核两廊三带六群”的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格局,主动融入滇中城市群发展,开展了楚雄州城镇发展战略研究、楚雄“1+5”半小时经济圈研究,不断优化城乡体系和空间布局,打造“双核引擎”、强化多点支撑,重点发展楚雄区域中心城市、禄丰中心城市,促进楚中、楚东、楚北城镇群发展,积极推进重点镇、特色镇村建设,提升城镇承载力和吸引力。2018年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5.33%,提高1.18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1.24%,提高2.42个百分点。
五级规划体系进一步健全。编制了楚雄州城镇体系规划、楚中城镇群规划;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进展顺利,禄丰县城市总体规划获准修编,楚雄、姚安、武定县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修编,其余6县城市总体规划已经批复实施;楚雄、大姚、武定省级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全年完成31项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楚雄市、其他9县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分别达93%、77%;完成7个县(市)的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按照新的技术标准完成了40个省级危改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开展了南华咪依噜风情谷旅游村、禄丰侏罗纪新村、G56杭瑞高速公路沿线40个示范村特色村庄规划和74个县级示范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全州城镇体系—城市—镇—乡—村五级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规划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楚雄州城市建设项目绿地和停车位规划管理办法》《楚雄州城镇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办法》《楚雄州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要点》《楚雄州城镇旧城区工作规划编制细则》4个技术管理规定于2018年8月1日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居住组团公共设施配置、绿地和停车位、旧城改造、村庄规划;起草完成《楚雄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楚雄州建筑色彩导则》《楚雄州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办法》《楚雄州城乡规划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完成《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条例》立法,城乡规划编制法规工作取得明显突破。全州“多规合一”工作稳步推进,武定、禄丰完成数据入库,元谋完成纲要编制,楚雄、牟定、大姚有序推进。完成州城乡规划展示馆建设。
规划监察管控进一步加强。牢固树立规划是法的理念,强化规划执行监督检查,配合州人大开展了《楚雄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并向州人大专题报告了全州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出台了《楚雄州阳光房和雨棚必拆类型指导意见》《物业服务企业在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摘要》《关于不得向违法建设提供商混服务的通知》等文件,有效治理违法建筑存量,遏制违法建设增量,累计查处违法建筑面积305.21万平方米,其中拆除253.41万平方米。强化乡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66.59%。强化风景名胜区规划监管,风景名胜区4589平方米违法建筑全部完成治理;依法开展“一书二证”核发动态监管,配合开展矿业权符合性审查,审查矿业权合规性项目65项。开展“中国彝乡.建筑记忆”普查,确定历史风貌建筑290座、特色村落3座,已经遴选具有代表性的古建(构)筑物97座精编成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审批时限压缩了50%,州级核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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