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28 14:11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的要求,楚雄州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推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高要求规划设计,高标准组织实施,坚持建设与改造并重,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截止2018年底,全州海绵城市共建成10.88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10.76%,海绵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在组织保障上下功夫见实效。一是成立了由州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8家州级部门为成员的“楚雄州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制定下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3年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三是明确目标,到2020年全州10县市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到23平方公里以上,其中:楚雄市(含开发区)建成5平方公里,其他9县每个县建成2平方公里。
 
(二)以规划为抓手,在示范引领上下功夫见实效。一是加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力度,每年安排规划编制补助资金,开展10县市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到2017年6月,10县市已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以楚雄市在彝海公园、龙江公园提升改造建设中运用植草沟、下沉式绿地等设施,在健康步道、广场等硬质铺装中采用渗水材料,将水系整治、生态修复、管网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统筹建设,打造海绵型公园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自2017年在9县全面推行海绵城市建设,并要求对2017年以后的所有新建、改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按海绵城市建设的标准规划、设计和施工。2016年、2018年楚雄市两次被列为云南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省级共补助4000万元用于海绵城市建设。
 
(三)以项目为抓手,在提升城市形象上下功夫见实效。一是坚持建设与改造并重,广泛运用海绵城市理念,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方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以城市公园、广场建设项目为重点,将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周边住宅小区融合规划,对周边坑塘、穿城河道进行清淤和生态修复,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让水更蓝更清,使城市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为建设美丽宜居楚雄奠定坚实基础。2017年全州海绵城市开工建设12.03平方公里,建成7.97平方公里,完成投资9.64亿元,超额完成省级下达2平方公里开工建设任务。2018年全州海绵城市开工建设8.32平方公里,建成3.91平方公里,完成投资5.94亿元,超额完成省级下达2.86平方公里开工建设任务。(杨应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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