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住建局制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28 10:05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印发的《渭南市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文件精神,按照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中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通知要求,为扎实配合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高质量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组织,成立领导小组

市住建局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姬智武任组长,副局长原晓军、魏日意、党组副书记李建国、纪检组长尹参军、调研员韩永斌任副组长,局党政办、城建科(危改办)、建管科、计财科、监察室、环卫处(美丽办)、招标(定额)科、质监站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责任科室要加强与市级牵头部门对沟通协调,主动认领任务,分类建立整改台帐,严格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实行销号管理。城建科(危改办)负责加强与各责任科室工作衔接,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

二、细化责任,落实整改方案

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逐一研讨,结合存在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工作内容,严格限定整改时限,确定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三级责任机制,将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效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对总书记在陕西视察时提出的“五个扎实”要求和在延安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还不够系统、不深入。

责任领导:姬智武 李建国 魏日意

责任单位:局党政办、城建科(危改办)

责任人:薛百宏、刚涛

整改措施: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3月底前局党组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回顾、检查、反思整改工作。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作为每次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印发各支部参照执行,坚持经常学、及时学、深入学,深刻认识农村危房改造在打赢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

(二)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思考、系统研究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还存在一些偏差。

责任领导:魏日意

责任单位:城建科(危改办)、各包抓科室

责任人:刚涛、包抓科室主要负责人

整改措施:城建科(危改办)负责全面总结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以来工作情况,查找工作短板和薄弱项,并结合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历次检查反馈问题及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加强与省危改办的衔接沟通,精准把握政策要求,确保措施精准落细落实落地。各包抓科室于3月底前深入包抓县(市、区)重点就对象认定、审批程序、质量安全、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并于3月31日前将调研报告报危改办(附调研提纲)。

(三)执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存在搞变通现象。宅基地腾退工作难度大,进展缓慢。

责任领导: 魏日意

责任单位: 城建科(危改办)

责任人: 刚涛

整改措施:3月15日前,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对易地扶贫搬迁未实际入住, 并自愿退出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名单,由县级住建部门组织人员对原住房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属于危房的纳入危房改造对象,由县级住建、扶贫、民政、残联、国土(移民办)联合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汇总后联合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残联报省危改办,并实施危房改造。同时,配合市国土局做好宅基地腾退工作。

(四) 承担扶贫任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有的重分配轻监管,存在项目“一批了之”、资金“一拨了之”的问题。

责任领导: 魏日意

责任单位: 城建科(危改办)、包抓科室

责任人: 刚涛、包抓科室主要负责人

整改措施:按照市委巡视整改要求, 配合市财政局抓好问题整改。同时,在工作中坚持科室包抓机制, 层层夯实工作责任。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执行镇村两级公示制度和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加强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个人自建的,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政府组织实施统建的,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支付时间应不晚于竣工验收后30 日的规定,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

(五)扶贫领域资金监管不够的问题。

责任领导: 魏日意

责任单位: 城建科(危改办)、计财科

责任人: 刚涛、周雅娟

整改措施:按照市委巡视整改要求, 配合市财政局抓好问题整改。并于3月底前组织开展各县(市、区)集中拉网式排查,分年度对农村危房改造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逐项梳理,建立台账,完善措施,立行立改。对短期难以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划定时间表、路线图;需要长期整改的,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已整改完成的,必须佐证资料完备; 整改未完成的问题,要指导各县(市、区)完善整改措施, 明确整改时限并逐项销号。

(六)违规招投标等现象多发的问题。

责任领导: 原晓军

责任单位: 招标(定额)科

责任人: 张力

整改措施:按照市委巡视整改要求, 配合市审计局抓好问题整改。同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在建、已建扶贫工程项目,对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相关部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约束,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招投标工作,特别是对新开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督促建设方严格履行工程建设项目程序, 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 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 整改主体责任没有落细落实, 督导不严的问题。

责任领导:魏日意

责任单位: 城建科(危改办)

责任人: 刚涛

整改措施:3月起,对历年中省脱贫攻坚省际交叉考核、督查检查、审计、民主监督、第三方评估发现的各类问题, 督促各县(市、区)全面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 逐项梳理各类问题,分类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并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八)举一反三、研究背后深层次问题不到位,一些问题屡改屡犯的问题。省委对有关监督检查指出的工程质量监管不严问题, 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深入研究破解背后反映的责任心不强、干部作风浮等症结根源不够,一些问题反复出现。如2016年指出的招投标不规范问题,2017年有8个市12县,2018年有7个市18个县仍然存在。

责任领导:原晓军、韩永斌

责任单位: 建管科、招标(定额)科、质监站

责任人: 张增永、张力、贾晓渭

整改措施:按照市委巡视整改要求, 建管科、招标(定额)科、质监站积极与牵头部门对接,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专项整改。同时,制定此项工作专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整改台帐,立行立改。

(九) 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责任领导:魏日意

责任单位: 城建科(危改办)

责任人: 刚涛

整改措施:按照“一补两送一议”活动和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台账,分类整改,及时销号,确保已实施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一是对已实施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开展“回头看”,对住房不安全的, 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二是主动与同级扶贫部门对接,对历年来已实施危房改造对象未脱贫的, 对住房安全不达标的,由县区政府统筹解决。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于3月底前将以上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危改办。

(十)部分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有厌战畏难情绪,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力弱化,在落实“六个精准”方面存在偏差,作用发挥不够。

责任领导: 尹参军

责任单位: 监察室

责任人: 时万仓

整改措施:坚持厚爱严管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表彰激励重用在脱贫攻坚中敢于担当、勇于奉献、成绩突出的干部,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对领导干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十一)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缺乏通盘考虑。

责任领导: 魏日意

责任单位: 环卫处(美丽办)

责任人: 吕东奇

整改措施:配合市委农工办制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议事决策、统筹协调等工作制度的意见。同时,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大力实施三类示范村创建,将污水、垃圾、卫生改厕、村容村貌等工作作为重要抓手,提振贫困户致富自信。

三、紧扣节点,按期完成整改

该方案共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召开全市住建系统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会议,逐项任务细化,明确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制定各辖区整改方案,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建立整改台账,并于3月28日前由各县(市、区)住建局将整改方案、整改台帐报市住建局。二是集中整改阶段(3月5日至4月5日)。按照市委整改方案和省住建厅整改措施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目标要求, 各责任科室要按照专项整改方案,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照问题深挖病根、精准发力,夯实责任、动真碰硬,确保每一项任务都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对能立行立改的, 要全面整改到位; 需要长期整改的,要有阶段性成果,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各责任科室每月24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住建局城建科。三是调研检查阶段(3月10日至4月5日)。按照市委要求,责任科室要督促各县(市、区)开展整改情况自查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同时就如何补短补弱、消除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障碍提出具体措施。各责任科室于4月5日前将整改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效报市住建局城建科。四是巩固提升阶段(8月31日至9月30日)。按照“已经整改到位”“正在整改”“需建立长效机制长期整改”等三个类别,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更加细致的认真梳理,要注重“回头看”,不断弥补整改遗留问题, 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迎接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各责任科室于9月30日前将巩固成果报市住建局城建科。

文章来源:渭南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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