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引领 共建宜人之城
2022年,宜昌市城管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法治引领
推动完善法制体系
一是以立法促进有法可依。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城市管理立法工作,根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出台《宜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系列地方法规、规章,占据了全市立法文件数量的一半以上。
二是以制度促进长效管理。对标国内一流,修订《宜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手册》《宜昌市城市管理行业标准》等标准规范,推动建立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并面向社会公示,推动行政机关及相对人依规办事,实现“人治”向“法治”转变。
三是以普法夯实法治基础。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社会普法形式多样化。将集中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市容环境、治理建筑垃圾等执法行动与集中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全面普及城市管理法律体系。
宜昌市城管委法治惠民品牌连续两年获得全市优秀创新项目,以案释法案例获评全市十大优秀案例,“七五”普法获评全省先进集体。
服务为本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始终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部署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市本级行政许可办件好评率达100%,行政复议、诉讼零败诉。
一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推行无证明城市、证照分离、并联审批、告知承诺、招牌备案、帮办代办、一事联办等改革,落实占用、挖掘道路许可涉及费用缓缴政策,降低企业负担,争当金牌“店小二”。
二是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牢固树立“为民、利民、便民”理念,针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次告知、二次责改、三次处罚”的“执法三色单”制度,避免以罚代管,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严把执法监督底线。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印发《城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城管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可追溯体系,每月开展线上案卷评查,以科技赋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为民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创建及各类节日保障,把行政执法工作摆在首位抓,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清违行动”。动真碰硬严格执法,拆除违法建设400万平方米。
二是持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动市容环境治理、市政设施监管、生态环境及住房建设保障等领域执法,切实做到还路于民、还绿于民、还景于民、还空间于民、还安全于民,用执法利剑守护城市蓝天碧水净土。
三是创新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建立“城管+公安”联合执法机制,推进科技治超、犬患治理等联动工作模式。建立“城管+园林+交警”联合整治机制,推进滨江步道“禁骑”行动。建立“城管+住建+经信”联合治理机制,推进空中“蜘蛛网”、杆件减量、箱体美化整治工作,为城市“瘦身”。建立“城管+住建+生态环保”工地整治机制,持续推进施工噪音、扬尘等治理工作,营造安宁的城市环境。促使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综合效能不断提升。
宜昌市城管委将继续研究完善宜昌城市管理领域法规体系,2023年重点配合市人大推动出台《宜昌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并组织实施。建立执法全过程可追溯体系,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提升城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常态化组织开展市容环卫、市政设施、油烟噪声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城市生活舒适度。认真研究、贯彻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动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上新台阶。坚持做有温度的执法者,不断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文章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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