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组建“绿色车队”保障城市建设
建筑工程优先选用“绿色车队” 绿标车可享购车补助
3月1日起,市建委“绿色车队”行业服务窗口开始受理组建城市建筑工程、工地物资运输保障“绿色车队”申请,核发货运车辆通行证,逐步引导和鼓励建设领域内货运企业组建“绿色车队”。 2009年12月底前购置绿标车的企事业单位,还可获得一定的财政补助。市建委将采取措施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加强货物运输需求管理,要求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要优先采用拥有“绿色车队”资格的货运企业承运建筑工程材料,限制建筑工程、工地货物运输使用黄标车,快速推进黄标车淘汰更新工作。
为此,市建委专门召开了建设领域组建专业性“绿色车队”政策宣贯专门会议,向各区县建委、各大施工集团(总公司)、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专用汽车生产厂家传达了组建“绿色车队”的相关促进及优惠政策。同时,市建委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推动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落实我市《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绿色车队”的推进为契机,加快淘汰和更新黄标车,为改善首都空气质量,改善首都环境做出贡献。
据统计,截至2009年1月,我市从事城市建筑工程和工程物资运输保障的运输车辆约计15000余辆,其中,散装水泥和混凝土罐车等大型专用车辆5000余辆。截至2009年2月18日部分已反馈回的拟组建“绿色车队”情况调查表显示,全市已有61家企业购置了637辆绿标车,占专用车辆总数的12.17%,预计到9月30日绿标车总量达到1216辆左右,占专用车辆总数的24.32%,到年底前绿标车总量预计达到1738辆,约占专用车辆总数的34.76%。
市建委副主任冯可梁表示,“绿色车队”的组建和运行工作是贯彻落实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保持奥运期间北京市取得的良好环保成果、落实北京市政府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民心工程,市建委将与各有关企业紧密联系,做好建设领域组建“绿色车队”工作,解决企业在黄标车淘汰更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高效优质的行政服务,在保证城市建设物资需求的同时,为改善我市的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申请组建城市建筑工程、工地物资运输保障“绿色车队”的企事业单位,除经营许可、工商登记及注册资金等一般性要求外,还需拥有具有绿色环保标志的货运车辆、拥有10辆(含)以上具有绿色环保标志的营运货运车辆,并且满足近两年未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未发生运输质量责任事故、未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环保部门处罚或处理等要求。对“绿色车队”的构成车辆,除需取得道路运输证等规定外,还需符合本市环保排放标准,经营性货运车辆需符合交通行业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同时,市建委将加强行业内组建的“绿色车队”的日常监管,建立有效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有关资格条件,在运输服务、交通安全、应急保障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违反承诺的企业,将报请市运输局取消“绿色车队”资格,并不再配发车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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