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塑料管材质量 保地板采暖工程使用安全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27 15:58
 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地板采暖工程质量监管

日前,北京市建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塑料管材管件生产和检验设备基本配置,塑料管材管件工地复试和有见证检验、施工过程中对塑料管材管件的保护等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单位、供应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地板采暖工程塑料管材管件的质量管理。

近年来,我市民用建筑工程采用低温热水地板采暖技术日益增多,塑料管材管件的使用量逐年增加。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材料生产、供应单位认真贯彻有关的工程建设与产品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良好。

地板采暖工程属隐蔽工程。一旦损坏,维修难度大,对居民生活产生不利影响。近几年来在我市对地板采暖用塑料管材管件的质量监督抽查中部分样品不合格,施工过程中也存在造成塑料管材管件微裂纹等隐性损坏的现象。这些问题对地板采暖工程的寿命与使用安全造成威胁。

为此,通知在对地板采暖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原料和工艺、建设施工单位对塑料管材管件的外观检验、有见证检验及施工行为,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业自律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在生产原料和工艺方面,通知要求,向我市建筑工程供应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的管理,保证出厂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产品投产后应当选择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要求的专用料生产,按标准规定组织产品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销售。同时,对各生产企业在健全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方面提出建议,特别是要采用和配备能够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

在规范采购方面,通知要求,各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低温热水地板采暖用塑料管材管件的采购管理。要选择生产条件完备、管理规范、质量信誉好的企业做地板采暖系统材料的供应商。在市建委、市工商局发布《北京市塑料管材管件采购示范合同文本》之前,采购单位应将以下内容列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条款:一是使用通过110℃、8760小时静液压状态下热稳定性试验合格的专用料生产塑料管材管件;二是采用满足生产合格产品要求的生产工艺;三是提供真实的产品定型检验、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同一地面采暖工程所使用的塑料管材管件与集分水器应由同一厂家配套供应。

在塑料管材管件检验方面,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做好验收管理。建设单位要对选购的塑料管材管件质量负责,对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进行监督。在北京市相关部门修订发布《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应用技术规程》之前,应当由地板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按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对管材壁厚等外观指标进行现场复试检验;会同监理单位在复试检验合格的产品中,取样送有见证检验机构进行静液压等项目的检验。检验批次、费用可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规定,列入施工成本。检验不合格的塑料管材管件依据采购合同退货处理。

在施工行为方面,通知要求,低温热水地板采暖工程施工要严格按有关技术规程进行。在施工中不要刮、压、折管材管件,避免造成隐性损伤。在铺设过程中管材出现死折、渗漏时,应当整根更换,不应拼接使用。浇筑填充层时,应当带压浇筑、带压养护。施工单位要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现场施工管理。对损伤塑料管材管件的施工行为,监理人员要及时制止、纠正。

从2008年到2010年,我市将连续三年将塑料管材管件生产企业、建材市场和建筑工程作为建材抽检的重点。市和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建筑材料管理机构要对进入建筑工地的塑料管材管件加强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塑料管材管件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和通报。市和区县建委将加强对塑料管供应单位的备案管理,建立动态的监管体系。

此外,通知要求各有关行业协会要组织会员单位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组织会员单位与业内企业做好地板采暖工程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完善生产工艺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技术素质。组织用户及社会各界对地板采暖工程塑料管生产供应单位的质量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办法将另行制订。评价的结果纳入本市建材生产企业质量诚信的评价体系,统一发布。

通知还规定,散热器供暖及生活热水系统用塑料管材管件的质量管理也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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