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1部门联手出台房地产市场新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方针政策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有关税收、信贷政策调整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好涉及民生的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11月21日,北京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按照《若干意见》精神,下一步,北京将以解决居民各类基本的住房需求为核心,在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落实和完善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的财税、信贷政策,调整和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住房供需双向调节,建立和完善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统筹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市民基本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方针,落实有关政策措施,降低住房交易税收负担、调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加大住房消费信贷,特别是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活跃市场交易。
二是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在切实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发挥政策性住房的调控功能,使政策性住房在改善民生、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带动经济增长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措施包括(1)进一步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在施的53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和限价房建设,落实今年80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明年计划新开工政策性住房850万平方米;同时积极推动保障性住房、限价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2)发挥区县政府主导作用,积极推进旧城区风貌保护和房屋修缮整治工作,加快实施门头沟采空区,通州老城区和丰台区南苑棚户区改造,继续实施无城镇危房户工程,努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3)采取建设与收购并举的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收购一部分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限价房,增加政策性住房房源;(4)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力度,做好保障性住房和限价房配租配售工作,积极开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进一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三是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化房地产市场结构。措施包括:加大对保障性住房、限价房用地储备力度,优先保证其土地供应;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不完善,待建、在建项目集中的地区,适度从紧商品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适度增加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
四是完善房地产市场服务和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权益。进一步规范和发展二手房、租赁房市场,形成多样化的住房供应和消费模式,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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