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施建筑节能16项任务年底前完成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27 15:33
 建立全市能耗分项计量监测平台,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热计量收费试点,开展100家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建的能耗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完成1200户新农村建筑节能墙改示范工程,完成1500户既有农民住宅的节能改造等——是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最近印发的《北京市建筑节能2008年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的建筑节能任务。

《北京市建筑节能2008年行动计划》包括重要专项工作、建筑节能行政监管、试点示范工程及成果扩散、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宣传培训等6个方面的35项工作任务,分别由市建委、规划委、发改委、市政管委、质监局等各有关委办局和区县政府为实施的责任单位。其中16项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的任务分别是:推进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建能耗分项计量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全市能耗分项计量监测平台,完成160栋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分项计和动态监测设备安装;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确保按照2008年市政府实事工程要求完成10万平方米城镇住宅节能改造,250万平方米国家机关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建筑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低成本改造;开展100家国家机关和大型公建的能耗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完成1500户既有农民住宅的节能改造;实施100台燃气锅炉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实施远郊区县供热资源整合;完成1200户新农村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立建筑物能耗统计制度;加强节能建材的质量监督;实施热计量收费试点,推进1000万平方米大型公建热计量收费试点工作;开展热力站节能降耗关键技术的应用研究;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财政支持政策;修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制订《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评估导则》;制订《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防火安全技术规程》;制订《集中供热采暖系统热量表施工安装技术规程》;开展《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筑材料目录》的宣传培训。

此外,为保证完成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北京市的《“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的要求,北京市建筑节能联席会议办公室还制定了对各区县建筑节能工作实施专项考核办法,从2008年起,对各区县的建筑节能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年度建筑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将采取百分制的量化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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