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计划新建住房2830万平方米
近日,《北京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计划》安排,2009年我市计划新建住房283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850万平方米,其他政策性住房38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不包含限价商品住房)1600万平方米。
根据《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和《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经过几个月的缜密调研、密切协作,北京市建委会同市规划委、发改委、国土局、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于3月底前编制完成了《北京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相对于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将在今年重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基础上,继续侧重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着力改善民生,适度增加住房的供应量,力求年度住房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并通过加强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完善制度,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建立健全廉租住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确定租房补贴标准。到“十一五”期末,使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计划》明确,要继续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加强对农民工居住场所的管理,建设创业人才周转住房。加强科技园区内配套住房规划和用地管理,新建配套住房原则上只租不售,定向出租给园区内创业人才。
在加强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计划》要求,要加大建设工程执法检查,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度,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和施工过程控制。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努力实现住宅与配套工程同步交用。同时,对涉及拆迁的住宅项目用地各区县要加大协调力度,适当建设定向安置用房,加快拆迁工作进度,确保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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