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处罚一业主擅改承重结构
近日,市建委监察执法大队受理了朝阳区某住宅小区一业主擅自开凿自家楼板的投诉。经查,该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确有擅自改变承重结构的违规行为,市建委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违规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今年6月,朝阳区某住宅小区一业主入住后,在进行自家房屋装修过程中,未经原规划设计部门的同意,擅自在自家楼板上开凿了一个直径约1600毫米的洞口,严重影响了房屋的结构安全。市建委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对该业主违规装修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过多方取证并举行听证会后,市建委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如需变更房屋结构,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部门的认可,并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不得影响房屋及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安全。”对于该业主上述违规行为,市建委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对房屋进行结构安全鉴定,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处理,确保房屋结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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