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委工商联手查虚假开盘信息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27 11:56
 “快来买吧!超低均价3300元,欧洲低密度阳光板楼,比经济适用房更实用的花园洋房。”在地铁出口、集贸市场、商业大街、公园出口,很多市民都会收到此类的售楼小广告。但是细看广告,上面除大量用吸引眼球的词语介绍户型图及规划外,没有一条关于开发商的名字和预售许可证编号的信息,市民如致电咨询,售楼人员也会对预售许可等问题避而不答。这种发布虚假开盘信息的行为,日前成为市建委和市工商局近期检查的重点。

对于房地产企业虚假宣传开盘信息,早在去年5月30日,市建委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排号、定房、内部认购或收取任何预付款性质的费用。开发企业存在未按时开盘,无理拒绝消费者的购房要求;无证认购;不进行网上认购、虚报销售进度,向消费者公布与交易网公示楼盘状态不符的销售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哄抬房价;采取连续订立撤销认购书或签订虚假合同等扰乱商品房交易秩序、违反交易管理规定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参与违规的销售机构,不予办理新项目的注册备案手续;情节严重的,停止办理注册备案手续两年。销售人员违规行为严重的,将取消其从业资格,不得参加商品房销售员考试或不予注册备案。销售人员的所在机构附有连带责任的对销售机构一并进行查处。同时,通报市发改委、国土、规划、工商、银行等部门,加强对该企业项目立项、参与招拍挂、项目规划审批、广告发布及项目开发贷款等进行严格审查,依法联动处罚。

目前,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已进入正式检查阶段,全市十部门及各区县相关部门将分别组织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和有投诉举报的项目将重点检查。而备受市民普遍关注的房地产企业违规宣传开盘信息,也列入了检查范围之内。市建委相关人员表示,今后遇到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发布虚假信息的开发企业,他们将对其从严查处,并会同市工商局相关部门对存在违规的企业展开调查,目前已将市民反映集中的房企广告,要求房企填写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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