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今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启动
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住房保障制度的试点工作于5月24日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启动。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新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审核程序和运行机制进行尝试。在市建委等部门的指导下,宣武区政府、陶然亭街道办事处已经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计划试点时间为3个月,之后总结经验并在宣武区全面推广,为北京市建立和完善分类供应、分期轮候的住房保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摸索经验。
北京市自1998就开始建立了面向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制度以及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制度。截至目前,已经解决了2.6万户最低收入廉租家庭,约19万户居民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解决了住房困难,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其中宣武区共有1520户家庭取得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资格,其中租金配租1411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20户;实物配租89户。还积极筹集和建设近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宣武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为进一步研究制定我市住房保障制度,积极稳妥地解决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经市政府批准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率先进行试点。市建委住宅保障办公室和宣武区政府共同研究提出了“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分类保障、分期轮候;公开透明、动态监管”的原则,并明确了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分类保障。对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继续采取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努力使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由其按规定价格购买。明确准入标准。结合我市的房价水平、居民的收入和住房现状,分别按照1人户至5人(及以上)户,制定了相应的收入、住房、资产标准,符合准入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对应各自条件,分别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住房困难。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将根据我市城镇居民的收入、住房供求状况及房价等因素定期做相应调整。严格审核程序。由市、区政府共同组织,建立三级审核二次公示的审核制度。本市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或租金补贴,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相应材料,填写登记表,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经过街道(乡镇)、区县和市住房保障管理结构三级审核和街道(乡镇、区县)两级公示后,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通过打分排队、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或租房的轮候顺序。完善退出机制。每年对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状况进行审核,不符合廉租条件的,要及时调整住房保障方式。对已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封闭运作,不得转售转租,确需上市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按出售时同类地段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结合成新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保障性住房。加强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骗购经济适用房、骗租廉租房、骗取廉租房租金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回所购、所租住房及租金补贴,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取消再次申请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宣武区作为北京市人口密度最大的老旧城区,人口稠密,老旧平房多,低保家庭多。陶然亭街道更为典型。这对于探索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有一定的代表性。即日起,户籍在陶然亭街道的中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到所在社区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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