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加大对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严处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27 11:20
 北京市建委2月28日通报对富士康A04厂房工程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决定给予事故责任单位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5天的处罚,并吊销该工程项目经理吴振华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2007年2月27日上午10:30分左右,富士康A04厂房工程发生一起施工人员高处坠落事故,工程劳务分包单位的木工陈园林在结构顶层施工作业时,从25米高处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市建委调查,富士康A04厂房工程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为6层框架结构,由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施工、四川兴政劳务公司提供劳务分包、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

市建委现场调查后认定,该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顶层作业面安全防护不到位,高处作业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未对作业人员陈园林进行安全教育,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第三章第3.1.3条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为此,市建委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责成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对该工程全面停工整改,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二是对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记入市建委不良信用系统记录;三是给予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5天的处罚;四是吊销该工程项目经理吴振华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五是对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记入市建委不良信用系统记录,暂停该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投标15天。六是停止该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许传忠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执业6个月。

为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力度,促使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生产安全,今后,对由于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以及没有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职责的监理单位和项目监理工程师,市建委均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停止承揽新的工程、停止或取消执业资格等高限处罚,从严打击违规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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