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强调拆除工程安全施工六大要点
北京市建委于日前发出《关于加强拆除工程施工管理坚决杜绝工程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强调了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六项要求。
《通知》强调: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实际编制拆除施工方案;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实际编制工程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如需变更,应经原审批人批准,方可实施;必须严格履行对拆除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交底管理制度,拆除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根据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环境特征按分项分部作业的细节要求,对施工作业人员做到“交底内容具体、到位,作业指导针对性强、实用,安全施工环节不丢失不遗漏”,关键拆除部位必须委派工程技术人员旁站监督拆除施工;承担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密切注意恶劣天气对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根据施工方案和具体气象条件,科学调整施工步骤,有效规避风险,遇到不利于施工安全的情况坚决下令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在转季节施工时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各类施工方案对基坑边坡支护、脚手架结构、摸板支撑体系、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施工暂设和临建设施,大型施工机具、悬挂物以及消防设施等认真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各施工单位立即对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各区、县建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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