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七家银行签订业委会开户协议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19-03-27 11:12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银行的监管作用,保证维修资金帐户的安全管理,2006年4月21日上午9点,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民生银行等7家银行,举行了业主委员会开户银行委托协议签字仪式。市建委苗乐如副主任、市资金中心杨学峰主任分别与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的代表签订了委托协议。

委托协议就受托事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一方面要求市建委、市资金中心做好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规范银行、业主委员会的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行为,协调处理纠纷。另一方面,要求银行必须为业主、业主委员会、市建委、市资金中心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建立完善的账户管理与内部控制措施,保证维修资金专户存储;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严密的资金支付业务处理流程;做好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的对账查询工作,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馈信息,保证账务、信息一致;接受市建委、市资金中心、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查询、监督和检查,严防出现差错,防止出现违约事件。委托协议签署后,业主委员会将可以按照业主大会决议选择一家银行开立维修资金帐户,存储维修资金,并可根据维修计划支取和使用维修资金。业主也可通过银行提供的查询卡查询个人账户内维修资金收支及使用情况。委托协议的签署,保证了市建委、市资金中心、民生银行等7家银行能够坚持“便民、高效、安全”的原则,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严格监管使用,保证业主资金收益,让广大业主对维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放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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