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片区开发指挥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项目带动,持续抓好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重点任务的推进,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市重点项目名单及年度计划投资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2019年市重点项目357个,项目总投资8885.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92.6亿元(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其中:产业项目139个,年度计划投资307.4亿元;社会事业项目109个,年度计划投资129.2亿元;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含轨道项目)94个,年度计划投资342.0亿元;环东海域新城配套项目4个,年度计划投资254.3亿元;马銮湾新城配套项目9个,年度计划投资136.7亿元;其他新城和基地配套项目2个,年度计划投资23.1亿元。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要鼓足干劲、真抓实干,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和年度投资计划,倒排工期形成月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明确各项重要工作的完成时间节点,并指定责任人、责任领导负责跟踪与协调,大力推进项目的建设。
三、突出要素保障。各区政府要结合项目建设时序,合理安排土地房屋征收力量,尽早开展征收,确保按时提交建设用地。各部门要主动靠前指导、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重点项目手续的加快办理创造条件。涉及用地、用林、用海指标的,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沟通,优先做好保障。
四、严格督办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晒的力度、加快赶的进度”的要求,根据“周协调、月调度、季督察、年考核”的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考核督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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