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出台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
来自:襄阳日报
今后,一星级绿色建筑将由市住建局受理、评审、认定。
为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近日市住建局制订并出台了《襄阳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的建筑。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标牌和证书,按照星级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级别。
《细则》规定,市住建局墙革节能办负责全市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申请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授予证书、标识管理;负责二、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和推荐。
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运营、改造;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备案;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其中,新建民用建筑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既有建筑改造采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工业建筑采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标识认定需经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告等环节,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申报项目在通过形式审查后,再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的一星级项目,经公示后,授予标识证书。
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应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定期核查绿色建筑主要性能指标运行情况,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监督管理本地区认定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完善管理机制,切实防控廉政风险,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应责令限期整改或报市住建局墙革节能办申请撤销标识。
据了解,按照《襄阳市“十四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084万平方米,到2025年全市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增建筑竣工面积的比例达80%,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879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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