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违建、治烂尾、拆违规!湖北鄂州专项整治开启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3-03-08 10:09
市容环境事关居民生活福祉,体现着城市的文明程度与精细化管理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鄂州市的城乡公共空间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近日,鄂州市全面开启城市“疤痕”治理专项行动,聚焦城市主次干道及周边“疤痕”治理,助推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本次“疤痕”治理专项行动由鄂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牵头,以“重点治、突出建、长效管”为常态化目标,自2月中旬开始,贯穿全年,重点治理“围而未建”、裸露地块、断头路等各类城市“疤痕”,净化城市空间。
 

 
行动中,将根据鄂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际,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保督察、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武汉都市圈、园博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及项目,依法清理净地,整治各种临建、违建,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和公众休闲场所,并修复建设道路、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
 

 
同时,聚力国省干线、高速公路环境,努力打造规划有序、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城市新面貌。
 

主要内容
(一)“围而未建”地块治理
 
1.在建工地治理。对在建工地进行摸排,跟踪年内计划完工建设工地进度,在建设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工程单位拆除工地围挡,按照规划立即组织绿化、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拆围建路、拆围建绿,还路于民、还绿于民。
 
2.“围而不建”治理。摸清地块土地面积、权属关系、现行规划、未动工建设原因等基本情况,对重点工程推进地块列出清单,实行“一地一策、一事一议”,采取征迁、收回、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等方式,进行公共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游园等公众休闲场所建设,拆围透绿、植绿见景,提升城市品质。
 
3.“烂尾楼”治理。对原批准规划与现行规划不一致的,能够通过完善手续后建设的,按照现行规划完善手续督促限期开工建设;对不能通过完善手续开发或者不允许开发的,依法收回后建设绿地小游园、文化小广场、停车场等设施服务市民;涉及司法纠纷及资产清算的“疤痕”地块,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推进治理。
 
(二)裸露地块治理
 
摸清裸露地块性质,具备单独开发条件的,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公开出让并督促限期开工建设;需整合周边地块统一开发的,将周边地块依法征收后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公开出让并督促统一开发建设;不能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后建设绿地小游园、文化小广场、停车场等设施服务市民。对规划设计公共绿化设施,未建设地块及部分坡度山体,由住建部门组织建设绿地空间及坡度绿化。
 
(三)“断头路”区域治理
 
按照现行规划,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土地征收和拆迁,由原定承建方对规划涉及道路进行建设。
 
(四)城市“微疤痕”治理
 
开展“城市家具”、道路破损、园林绿化、空中管线、建筑立面等“微疤痕”治理。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修复、更新和美化“城市家具”通讯交换箱,拆除违规设置非公益性指示牌;规范施划停车泊位、建设缘石坡道,对道路坑洼不平、松动缺失和路面积水进行治理;维修、维护破损脏污的绿化护栏等园林绿化设施,补栽补种绿植,清理绿化带、花箱、树池垃圾;协调管线权属单位到场,采取剪除废线、梳理捆扎、套管扣盒等治理方式,对空中管线强弱分设、有管入地、无管隐蔽、全面清废;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老城“金十字”项目,对有条件的小区、楼栋、沿街铺面实施立面美化、亮化工程;加大对随意张贴小广告、制造“牛皮癣”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国省干线治理
 
清理国省干线、高速公路沿线路肩边沟垃圾杂物,维护周边公共设施,补植升级绿化植被,整治路容路貌;实施高速出入口绿化提升工程。全面清除沿线建筑物外墙面“野广告”,开展乡村振兴、文明新风、美丽乡村建设等公益宣传,在国省干线上打造10条文明风景线。
 

 
自城市“疤痕”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区纷纷聚焦各类城市“顽疾”,进行摸排治理。
 
截至目前,全市已摸排问题99处,同步督促协调拆除围挡2处7000余平方米,修复破损路面、桥面200余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170余吨,并积极开展植绿补绿,补栽绿植15000余株。(来源:鄂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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