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宅电梯将建立更新改造良性机制
日前,北京市建委下发《关于加强本市公有住宅电梯管理》的通知,通知针对公有住宅电梯管理和使用安全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公有住宅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住户用梯随叫随到,并建立电梯更新改造的良性机制。
公有住宅是指按房改政策向个人出售的住宅和承租人按照本市公房租金标准承租的住宅。
为做好公有住宅电梯管理和使用安全,确保电梯安全运行,通知要求,一是电梯运行时间本市公有住宅电梯实行全天24小时运行制,每天6时至24时正常开梯,24时至6时可间断运行,但需有人值班,住户用梯随叫随到;二是电梯运行需张贴服务标志牌、每周保养时间表,电梯管理单位电话及电梯急修电话等;三是在电梯轿厢内应张贴“乘梯须知”及“操作规程”。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公有住宅产权单位应建立电梯更新改造的良性机制。对于已售公有住宅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由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单位承担,并按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而对于上市交易的公有住宅,由新购房人承担电梯日常运行维护及维修工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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