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市两项城市更新做法在全国推广
中华建设网讯(通讯员 刘小成)11月30日,住建部官网公布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黄石市完善土地政策、优化审批流程两项做法入选清单向全国推广。
黄石市是矿业名城,在经历了几千年的开采历史与采矿的繁荣之后,黄石市产生了庞大的生态赤字,2009年,黄石市被列为第二批全国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城市。为突破资源枯竭带来的发展制约,黄石市走上了“矿冶文化+旅游”的转型发展之路,经历多年的发展之后,于2016年被列为全国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城市更新作为在深圳、广州、上海等城市探索较为成熟的城市发展模式,在城市发展理念上更加注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理念,对于黄石市等资源枯竭转型发展城市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基于此,2021年,经申请,黄石市被纳入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开启了华中地区资源枯竭转型城市探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新尝试。
自2021年11月成为全国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以来,黄石市抢抓机遇积极探索,创新与城市更新相配套的支持政策,建立起以《黄石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试行)》为核心政策的城市更新体系,为系统推进城市更新提供政策保障。
在完善土地政策方面,该市给予存量用地用途转换过渡期政策。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房产发展文化创意、医养结合、健康养老、科技创新等新产业、新业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文件,可享受按原用途、原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以5年为限,5年期满或转让需办理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在优化审批流程方面,该市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于配建公共设施或房屋改造的项目,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按照“先建后验”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相关部门同步介入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管。该市完善土地政策、优化审批流程这两项创新做法得到了住建部的认可,被纳入到住建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中,向全国推广。
在创新与城市更新相配套支持政策的保障下,该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得以顺利推进。2022年,该市组织实施了42个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已建成4个,38个在建设中;项目总投资70亿元,其中政府投资36.6亿元,社会投资3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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