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统一部署 深入推进中心城区“清除违法建设行动”
中华建设网讯 日前,荆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城管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清理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荆门中心城区“清除违法建设行动”(以下简称“清违行动”),全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带头自查自拆新增违法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荆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将“清违行动”要求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违法建设自查登记等有关工作,并公布举报投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举报违法建设相关线索,责成涉违人员开展自拆或申请助拆。
通知指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如实申报,按期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责任;对不如实申报、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由城管部门或街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处理。
通知强调,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认真执行纪律规定,以自作则为群众做出表率。对“清违行动”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对在“清违行动”中说情打招呼、选择性执法等违纪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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