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塔山循环产业园区同煤塔山电厂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了合理利用塔山工业园区现有资源,完善塔山循环产业园区产业链体系,发展上下游产业,便于引进相关企业入驻,根据塔山工业园区总体产业布局,在遵循园区工业组团功能的前提下,对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并对调整后的地块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引导地块的开发建设,并为城市规划建设审批管理提供规划层面技术依据。
大同市塔山循环产业园区同煤塔山电厂东侧地块四至为:北邻现状小路,南邻榆林村,西邻旧205省道,东邻新205省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11公顷。现状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地块大部分种植苗木。
现同煤塔山电厂东侧规划地块用地在总规中不属于154 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但其用地位于大同市城市240平方公里开发边界内,根据《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7年修订)关于开发边界内城市建设用地调配的规定,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54平方公里的前提下,可以在开发边界内进行建设用地位置调换。同煤塔山电厂东侧规划用地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是可行的,本次规划将同煤塔山电厂东侧农林用地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约71119㎡,规划拟调整为三类工业用地,并赋予指标,将单元北侧国投电厂南侧部分工业用地置换为非建设用地,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规委会专家评审并进行现场公示。
现场公示照片
(来源:口泉分局)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