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住建:持续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中华建设网讯 8月23日和9月1日,湖北省、市先后启动“人才服务月”活动,要求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各项人才服务保障工作,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咸宁市住建局积极响应,以“真抓实干、真金白银、真招实措”,共同缔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在聚集人才、激励人才、服务人才上下更大功夫,持续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更好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只要在咸宁创业就业,就能在咸宁安居乐业”。咸宁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已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将高新区棚户区(甘鲁片区)改造项目闲置的还建房升级改建成为咸宁国际人才港,打造集智慧居住、共享办公、便利生活一体化的人才社区;优化完善和推动落实《“南鄂英才”购房及租赁补贴实施细则》《“大学生引进计划”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大学生引进计划”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以及“人才绿卡”持卡人住房保障要求,与有关部门一道,通过提供人才公寓、发放安家费、生活补贴、租房购房补贴、贴息贷款等方式,为各类专家人才和大学生提供安居住房保障。
具体为:为在咸工作期间无自有住房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南鄂英才”A、B类人才凡在咸宁工作或服务期间无自有住房,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凭相关有效文件,按购房款给予5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可达60万元;C、D类人才按购房款给予25%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可达15万元;在咸宁市域范围内首次就业、创业两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人才,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人才,全日制大专、高级工人才,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对租住公租房的各类人才实现“一免两减”,即第一年减免租金,第二年减半收取租金。
目前,已做到咸宁市37395套公租房优先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市城区肖桥198套人才公寓优先向招硕引博人才分配,正在配建500套安居房优先向人才供应。同时,通过“配建一批、腾退一批、转化一批、新建一批”等“四个一批”方式筹集人才安居用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分配,让他们在地理位置、户型面积、距离远近上优先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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