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中国建筑业协会下发《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初审确定的132项“2022~2023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进行复查。
《通知》确定,复查于2022年8月22日开始。
《通知》要求,工程复查严格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有关规定。
各推荐单位要积极配合工程复查,协调申报单位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做好复查准备工作。
《通知》强调,各推荐、申报单位,复查专家及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纪律规定》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接待工作要求》。
要求,各接待单位对复查组人员不搞迎送、宴请、陪吃、陪住等活动。
复查期间,所使用的会议室内外不张贴、悬挂标语或横幅,不放置鲜花、水果及香烟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