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学习活动
鄂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月专题学习活动
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月专题学习活动
(作者:文/田周润锦 图/余政文)今年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这是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第一个安全生产月。为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6月21日,鄂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月专题学习活动,本次学习活动由集团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刘甫生主持。
会上,集中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教育宣传片,刘甫生重点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精神,推动“人人都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理念入脑入心。
会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底线和红线,各分公司要紧跟集团公司党总支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深入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作为提高政治站位的首要条件,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作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履职要求,把时刻保持警惕,筑牢安全底线红线,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会议要求,各分公司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围绕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积极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将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落细,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同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着力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
(编审:朱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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