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作者  收藏   举报   发布时间:  2022-06-06 07:35
 

乡村建设: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

2022-06-06 07:31:09来源:中华建设网    
核心摘要: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细化分类标准。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阎秋)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细化分类标准。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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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推出了29条举措。
 
提出了,“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的行动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乡村建设行动要完成12项重点任务。
 
要求,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细化分类标准。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要求,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进乡镇对外快速骨干公路建设,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
 
要求,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有条件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要求,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要求,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要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
 
《实施方案》要求,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要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要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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