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寒冬) 日前,福建省住建厅印发《深化推进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提出,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到2022年10月底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实名制信息化、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制度,实现大数据监管全覆盖。
《方案》提出了整治目标:以政府投资和国企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为重点,深化推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整治,坚决查处欠款欠薪行为;强化欠款欠薪源头治理,推进工程项目落实各项防欠治欠长效制度并实行信息化动态监管,力争到2022年10月底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实名制信息化、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制度,实现大数据监管全覆盖。
《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一是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已完工不竣工验收、已竣工验收不结算审核、已结算审核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二是施工总包单位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
《方案》提出整治措施:
一是实施重点专项行动。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开展欠薪案件线索“月月清”行动,及时高效处置欠薪问题线索,推进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二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发挥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作用,做好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动态考核项目农民工实名登记及考勤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探索运用实名制监测分析成果,将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未到岗履职纳入《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予以扣分;强化劳动监测与建筑市场联动管理,以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为线索,严厉查处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各级住建部门和人社部门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及时有效化解欠款欠薪纠纷隐患。对人社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施工企业,由同级住建部门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并予以信用评价扣分。对人民法院移交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案件,住建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评价等举措予以查处。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联动机制。发现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存在“完工不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结算审核、结算审核不支付工程款”问题,应当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予以曝光,移送同级有权部门处理并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按规定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限制其新建项目。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的,应按照《福建省根治欠薪工作约谈制度》有关规定约谈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推进部分地区开展施工过程结算试点;将项目实施施工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担保等事项写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固化防欠制度。指导各地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构建上下一体、整体联动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资金监理制度,加强工程款项及资金异常情况监测。健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调整违法行为评价指标,加快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根据《方案》的规定,专项整治将通过三个步骤完成:
一是方案制定阶段(5月20日前)。各级住建部门要联合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量化目标、责任分工、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
二是专项整治阶段(5月20日至9月)。对照整治重点,对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欠薪欠款台账。边查边改。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健全防欠治欠长效制度措施。
三是验收巩固阶段(10月底前)。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
《方案》要求,建立系统上下联动整治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分类实施,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从源头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
实施开门整治。设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专栏,动态公布整治情况,回应群众诉求。加强行业宣传力度,总结正面案例,通报一批恶意欠款欠薪案件。